起初,晋朝张斐、杜预共同注释《晋律》三十卷,从泰始年间以来一直使用。《晋律》文辞简约,有时同一章中,两人的注释导致量刑生死悬殊,官吏在实际判决时酌情处理,容易滋生奸弊。齐武帝关注法令,下诏让负责司法的官员详细修正旧注释。永明七年,尚书删定郎王植汇总审定张斐、杜预的两种注释,上奏朝廷。武帝下诏让公卿、尚书省八座官员共同商议审核,竟陵王萧子良总领此事;群臣意见分歧无法统一的,由武帝下达诏令裁决。这一年,修订完成。
廷尉山阴人孔稚珪上奏,认为:“《律》文虽然已经审定,但如果使用时不能公平,那么法令书籍只是在书套里显得明白,冤死的魂魄仍会在狱中郁结。臣考察古代的名流,大多精通法律;现在的读书人,却没人愿意学习法律。即使有学习的人,也被世人轻视,恐怕这部《律》书终将落入办事小吏手中。现在如果设置《律》学助教,依照《五经》的体例,国子生中愿意学习法律的,考试成绩优秀的,就加以提拔任用,补充朝廷内外的官职,或许能激励读书人学习法律。” 武帝下诏采纳他的建议,但此事最终没有施行。
起初,林邑王范阳迈,世代承袭王位,夷人范当根纯攻占了林邑,派遣使者向齐朝进献金簟(金制竹席)等物品。齐武帝下诏任命范当根纯为都督缘海诸军事、林邑王。
北魏冀州刺史咸阳王拓跋禧入朝。有关部门上奏:“冀州三千百姓称赞拓跋禧清廉公正、政绩优良,请求让他世代镇守冀州。” 北魏主下诏说:“分封诸侯虽然是古代制度,但未必适合现在;划分疆土、任命官员的权力在君主,按理不应由下面的百姓决定。” 任命拓跋禧为司州牧、都督司、豫等六州诸军事。
起初,北魏文明太后宠信宦官略阳人苻承祖,苻承祖官至侍中,掌管都曹事务,太后还赐给他 “免死诏书”。太后去世后,苻承祖因贪赃枉法应判死刑,北魏主(孝文帝)赦免了他,削去官职,软禁在家,还破例封他为悖义将军、佞浊子,一个多月后,苻承祖就死了。
苻承祖当权时,亲戚姻亲都争相依附他谋求利益。唯独他的姨母杨氏(嫁给姚家)不这样做,常对苻承祖的母亲说:“姐姐你虽有一时的荣华,却不如我有无忧无虑的快乐。” 姐姐送她衣服,她大多不接受;强行给她,她就说:“我丈夫家世代贫穷,穿华丽衣服会让人不安。” 实在没办法,有时收下也会埋起来。送她奴婢,她就说:“我家没粮食,养不起奴婢。” 她常年穿粗布衣服,亲自做粗活。苻承祖派车来接她,她不肯上车;强行让人把她抱上车,她就大哭说:“你想杀我吗!” 因此苻家内外都称她为 “痴姨”。等到苻承祖败落,有关部门抓来他的两个姨母押到朝堂。其中一个姨母被处死,北魏主看到姚家姨母贫穷寒酸,特意赦免了她。
李惠被杀时,他的女儿(北魏思皇后,孝文帝生母)的兄弟也都被处死。李惠的堂弟李凤任安乐王拓跋长乐的主簿,拓跋长乐因谋反被诛,李凤也受牵连处死。李凤的儿子李安祖等四人逃走藏匿,才免于一死,遇到大赦才出来。后来北魏主寻访还在世的舅舅家亲属,找到李安祖等人,都封了侯爵,加授将军头衔。不久后召见他们,说:“你们的祖先,两次在当时获罪。君主设官职是为了任用贤才,因外戚身份被提拔,是末世的做法。你们既然没有特殊才能,暂且可以回家。从今以后,外戚中没有才能的人都照此办理。” 后来又按惯例将他们的爵位降为伯爵,取消将军称号。当时人都认为北魏主对冯氏(文明太后家族)过于优厚,对顾氏(思皇后家族,即李氏,因避忌改称为顾氏)过于刻薄;太常高闾曾就此进言,北魏主不听。直到世宗(宣武帝)时,才尊崇外戚,任命李安祖的弟弟李兴祖为中山太守,追赠李惠为开府仪同三司、中山公,谥号为 “庄”。
世祖武皇帝中永明十年(壬申年,公元 492 年)
春季正月戊午日初一,北魏主在太华殿宴请群臣,乐器陈列却不演奏(因守丧)。
己未日,北魏主在明堂祭祀显祖(拓跋弘),将他的神位与天帝相配,随后登上灵台观察天象云气,再下到青阳左个(明堂东侧堂室)处理政务。从此每月初一都按这个仪式进行,成为常规。
齐朝散骑常侍庾荜等人出使北魏,北魏主派侍郎成淹带领庾荜等人到客馆南边,观看北魏的祭祀礼仪。
辛酉日,北魏首次将太祖(拓跋珪)的神位与天帝相配,在南郊祭祀。
北魏主命令群臣商议本朝的 “行次”(即五德终始说,每个朝代对应金、木、水、火、土中的一德,确定正统地位)。中书监高闾提议,认为:“帝王都以中原为正统,不按传承世数决定是否为正统,而以治国善恶判断是非。因此夏桀、商纣再暴虐,也不废除夏、商的历法;周厉王、晋惠帝再昏庸,也不影响周、晋的正统地位。晋朝承接魏朝为金德,赵国(石勒建立)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