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裳郡主的炭笔在笔记本上快速勾勒着仪仗兵的轮廓,在旁边标注:“集体主义的极致体现。个人完全融入整体,整体成为强大的象征。”
西侧,拔也鲁的脸色已经有些发白。他是草原上长大的勇士,最崇尚个人武勇。但眼前这种将一百人训练成一个人的场面,让他感到一种陌生的恐惧——这不是草原骑兵冲锋时的热血澎湃,而是一种冰冷的、机械的、无可阻挡的力量。
赫连勃勃却眼中放光。他悄悄在袍袖中握紧了拳头,指甲陷入掌心带来的痛感让他保持清醒。这才是他想要的军队——不是靠血勇,而是靠纪律;不是靠首领的个人魅力,而是靠制度的约束。
仪仗方队通过后,孙焕的声音再次响起,这次带着明显的自豪:
“接下来接受检阅的是——中部战区步兵方队!带队:中部战区司令、军机院长铁戎将军!”
铁戎向林凡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右手五指并拢,从额角划过一道锐利的弧线。然后他大步走下观礼台——不是缓步,而是军人特有的那种有力步伐,每一步都踏在木质台阶的正中央,发出笃实的响声。
一匹黑色的战马已经等候在台下。这不是草原马,而是林谷军马场培育的新品种:体格高大,四肢修长有力,毛色如最深的夜色,只有四蹄处有一圈雪白,如同踏着白云。马鞍是特制的阅兵鞍,比作战鞍更为华丽,鞍桥上雕刻着细腻的卷草纹。
铁戎翻身上马的动作干净利落——左手握鞍桥,右脚蹬镫,身体腾空,左腿划过一道弧线稳稳落座。整个过程中,战马纹丝不动,显是经过长期磨合。
他策马奔向正在行进的方队,马蹄在青石板上敲出清脆的节奏,与步兵的鼓点完美契合。
五百名步兵组成的方队出现在大道北端。
他们踏着每分钟一百一十步的标准行军步速,每一步都砸出整齐的响声。但与仪仗队不同,这些步兵身上散发着实战的气息——军服虽然整洁,但肘部和膝部能看到加固的补丁;步枪的枪托上有使用痕迹,木色已经变得温润;每个人的眼神都锐利如鹰,不断扫视四周,那是战场上养成的警戒本能。
孙焕的解说不失时机地响起:
“中部战区驻守国都及周边要地,肩负着保卫政事堂、守护国家心脏的重任。在去年的镇荒城守备战中,该部官兵坚守城墙,寸步未让。”
他的声音略微低沉,仿佛带着人们回到那个血火交织的夏天:
随着解说,方队已经行至观礼台前。可以清楚看到士兵们的装备:第三代制式步枪长三尺八寸,枪管采用冷锻工艺,内壁有八条右旋膛线;枪机部位有复杂的闭锁机构,后方是弯曲的木质枪托,托腮板处已经被无数脸颊磨得光滑。每个士兵腰间的武装带上,挂着四枚卵形手榴弹——铁质外壳,表面有预制破片凹槽,顶部的拉火绳用蜡封保护。
更引人注目的是每个班队尾的士兵——他肩扛的不是步枪,而是一挺轻机枪。枪身较短,有两脚架支撑,枪管散热套上有密密麻麻的圆孔,弹匣呈弧形,容量三十发。
“步兵班标准配置九人:班长、副班长、七名士兵。”孙焕继续解说,“其中一人专职操作机枪,两人担任弹药手,其余步枪兵提供掩护。这种‘步机枪协同’战术,是我军在实战中总结出的有效战法。”
当方队行至观礼台正前方时,铁戎拔剑出鞘。那柄军机院长佩剑不同于仪仗剑,剑身更厚,刃口开锋,在晨光中泛着幽幽的蓝光——这是研发部最新研制的,硬度和韧性达到完美平衡。
铁戎将剑尖直指苍穹,嘶声高喝:“为了华夏——!”
他的声音如同磨砂的铁器刮擦,嘶哑却充满力量。
五百名步兵同时将步枪从肩头移至胸前,枪口斜向上四十五度,齐声回应:
“忠诚!勇敢!胜利!”
三声呐喊,一声比一声高亢,最后一声“胜利”几乎撕裂空气。观礼台前排的使臣们能清楚看到士兵们脖子上暴起的青筋,看到他们眼中燃烧的火光——那不是表演,那是真正经历过生死淬炼的战士才有的眼神。
胥文的手在微微颤抖。他在纸上写下:“士气高昂至异常程度。常规军队需要督战队,此军完全自发。原因何在?”
安陵君已经放下了名士的从容,身体前倾,几乎要站起:“云裳,你看到那些机枪了吗?三十发弹匣,射速……老天,一息之间就能倾泻全部弹药。如果每个班都有一挺……”
云裳郡主快速计算着:“一个营三十六个班,就是三十六挺。一次齐射就是一千零八十发子弹。父亲,我们的重甲步兵,在这种火力面前能坚持多久?”
这个问题让安陵君沉默了。
“他们……真的不怕死吗?”拔也鲁喃喃自语。
赫连勃勃听到了,低声回答:“不是不怕死,是有比死更重要的东西要守护。拔也鲁,这才是最可怕的军队。”
步兵方队通过后,地面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