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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章 资政院议事(3/6)


    “我反对!”立刻有人反驳。

    站起来的是杨度,一个三十岁的湖南才子,曾留学日本,信奉“君主立宪救国论”。

    “几道先生此言差矣!”杨度语速很快。

    “英国宪政是几百年自然演化而成,中国哪有这个时间?

    日本模式最适合,天皇统而不治,实权在内阁。

    天皇作为国家象征,能凝聚民心。

    中国也需要一个象征,那就是皇帝!”

    “皇帝?哪个皇帝?”有人冷笑。

    汪康年,上海《时务报》主编,激进的维新派。

    “难道继续拥立一个皇帝,那和现在有什么区别?

    摄政王现在是实际统治者,立宪后,他的权力如何安排?

    是学德国,皇帝(摄政王)掌实权?

    还是学英国,权力归议会?”

    这个问题,问到了最核心处。

    全场寂静。

    康有为额角冒汗,不敢轻易回答,无论怎么答,都可能得罪一方。

    这时,一个声音响起:

    “王爷自己说过:立宪之后,他会还政于民。”

    说话的是谭嗣同。

    这位三十三岁的湖南维新志士,特意从湖南赶来。

    他穿着朴素的长衫,面容清瘦,眼神明亮。

    “谭兄何出此言?”杨度问。

    “我与王爷深谈过。”谭嗣同站起身,走到圆桌前。

    “王爷说:他这一生,只为做三件事。

    第一,打败外敌,收复失地。

    第二,推行宪政,建立现代国家。

    第三……功成身退,还政于民。”

    谭嗣同环视众人:

    “王爷说,他不想做皇帝,也不想做终身独裁者。

    他要的是一个制度,一个能正常运转的制度。

    我提议:在宪法中明确‘摄政王过渡期’条款。

    比如,立宪后五年或十年,摄政王逐步移交权力,最终形成稳定的君主立宪政体。”

    这个提议,石破天惊。

    康有为都惊呆了:“复生兄,这……这是王爷亲口说的?”

    “是。”谭嗣同郑重点头。

    “王爷说如果他不肯放权,那今天的改革就没有意义,只是换了一个独裁者而已。”

    会议室里炸开了锅。

    “王爷真有如此胸怀?”

    “不可能吧?到手的权力谁肯放?”

    “谭嗣同不像说谎……”

    议论纷纷中,严复拍案而起:“好!若真如此,中国有救矣!

    我提议:宪法草案第一条就写‘大清为君主立宪国,主权在民,君权民授’!”

    “我反对!”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

    徐致靖,礼部侍郎,保守派代表。

    “主权在民?那置君父于何地?

    几千年来都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现在说主权在民,这是要造反啊!”

    “徐大人,”谭嗣同转身看着他。

    “您读过《孟子》吗?

    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那些‘君权神授’‘朕即国家’的说法,是后世曲解!”

    “你……你强词夺理!”

    “是您固步自封!”

    其他人也加入战团,会议室里吵成一锅粥。

    康有为拼命敲木槌:“肃静!肃静!一个个说!”

    这就是中国第一次议会辩论的现实:热情有余,规则不足。

    隔壁的乙组会议室,梁启超也遇到了麻烦。

    乙组讨论“民权保障”,参会者多是知识分子、律师、记者。

    梁启超的开场白很精彩:“诸位,什么是立宪的核心?

    不是皇帝要不要,不是议会怎么选,是‘民权’二字。

    宪法如果不能保障每个国民的基本权利,那就是一张废纸。”

    他列举了应该保障的权利: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

    “还有一项最重要的,”梁启超强调。

    “参政议政之权,国民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逐步放开。”

    “我反对!”立刻有人站起来。

    劳乃宣,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学究,曾任职刑部,现在是法律顾问。

    “卓如先生,您说的这些‘自由’,在西洋或许可行,在中国必生乱子!”

    劳乃宣挥舞着手臂,神情激动。

    “中国民智未开,愚夫愚妇居多。

    让他们随便说话,随便办报纸,随便集会,那还得了?

    必定诽谤朝廷,煽动民变!”

    “那依劳先生之见?”梁启超皱眉。

    “当有限制!”劳乃宣一副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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