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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章 资政院议事(4/6)


    “言论出版,需事先审查;集会结社,需官府批准;选举权,必须有功名或资产者方可拥有。如此,方保社稷安宁。”

    “那和现在有什么区别?”一个年轻女子站起来。

    瑾秋,二十五岁,刚从日本留学归来,是唯一的女议员,林承志特许,作为“妇女代表”。

    她穿着西式裙装,短发,英气逼人。

    “劳先生,按您的说法,四万万人里,有资格参政的恐怕不到四百万。

    那这宪法,是为四百万权贵立的,还是为四万万同胞立的?”

    劳乃宣脸涨得通红:“女子……女子岂可妄议国政!此乃牝鸡司晨!”

    “牝鸡司晨?”瑾秋冷笑。

    “武则天不是女人?慈禧不是女人?她们可没少‘司晨’。

    区别是,她们为私,我们为公!”

    “你……你放肆!”

    “是您迂腐!”

    眼看又要吵起来,梁启超赶紧打圆场:“两位,两位,冷静。

    瑾秋女士说的有道理,劳先生担心的也有道理。

    这样,我们折中:权利要写进宪法,可以设‘过渡条款’。

    比如,三年内逐步放开报禁,五年内扩大选举权范围,十年内实现普选,当然,是男性普选。”

    他特意强调“男性”,是怕刺激保守派。

    瑾秋不买账:“为什么是男性普选?女子为何不能投票?”

    “这……”梁启超语塞。

    “瑾秋女士,”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饭要一口一口吃。”

    说话的是马相伯,五十八岁的教育家,复旦公学创始人。

    “老夫支持女子参政,但当下,阻力太大。

    不如先争取女子教育权、财产权、婚姻自主权。

    等女子普遍受教育,有能力参政时,再争选举权。

    否则,即便写进宪法,也是空文。”

    瑾秋想了想,点头同意:“马先生说的是,至少宪法里要写明‘男女平等’,为将来铺路。”

    “这个可以。”马相伯赞同。

    劳乃宣还想反对,看大多数人都在点头,只好闭嘴。

    张謇主持的丙组,参会者多是地方士绅和各省代表。

    问题很实际:立宪后,中央有多大权?地方有多大权?税收怎么分?官员怎么任免?

    “必须加强中央集权!”一个江苏代表提议。

    “中国之所以弱,就是因为地方各自为政。

    你看德国、日本,都是强中央,才能迅速强大。”

    “我反对!”一个四川代表站起来。

    “中国这么大,各省情况不同。

    都听中央的,四川的事,北京的老爷们懂吗?

    应该学美国,联邦制,各省高度自治!”

    “联邦制?那不成诸侯割据了!”

    “中央集权?那又回到老路了!”

    吵得不可开交。

    张謇敲着桌子:“诸位,听我一言。

    王爷有明确指示:不能完全中央集权,也不能完全地方分权。

    要走‘均权制’,全国性事务归中央,如国防、外交、货币、铁路。

    地方性事务归各省,如教育、治安、实业。

    共同事务,如税收、司法,中央和地方共管。”

    “那具体怎么分?”有人提问。

    “这就需要详细条款了。”张謇解释。

    “比如税收:关税、盐税归中央。

    田赋、厘金(商业税)中央和地方分成。

    地方可开征少量附加税,用于本地建设。”

    “官员任免呢?”

    “高级官员(总督、巡抚)由中央任命,但需咨询地方议会。

    中级官员(知府、知县)由地方推举,中央核准。

    基层官员由地方自主。”

    立刻有人提问:“那王爷之前说的‘五族共和’呢?蒙古、西藏、新疆怎么办?”

    张謇早有准备:“王爷的意思是:在统一国家内,给予民族地区高度自治。

    可设立‘特别行政区’,保留其宗教、语言、习俗。

    但国防、外交、主要交通归中央。

    具体方案,等宪法通过后再详议。”

    讨论继续进行。

    每个细节都争吵激烈。

    至少,没有人再像以前一样,只会说“皇上圣明”“奴才遵旨”。

    三组代表回到主议场,开始汇报讨论成果。

    康有为第一个汇报:“甲组经过激烈讨论,初步达成共识。

    第一,采用君主立宪制,皇帝为国家元首,统而不治。

    第二,设立议会,分上下两院。

    第三,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对议会负责。

    第四,明确‘主权在民’原则。

    第五,设立‘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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