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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法律颁布(5/6)

你们看,这口鼎上刻的是什么?”

    “天平!”孩子们喊。

    “对,天平象征公平。这边轻了,那边重了,都不行。”沈素衣指着画上一端下沉的天平,“如果有人欺负你,就像这边放了重石头。怎么办?”

    “报官!官府会把石头拿掉!”

    “聪明。那如果冤枉了人呢?”

    “就……就道歉!赔不是!”

    沈素衣欣慰地笑。她拿出今日的“法宝”——一副特制骨牌。每张牌上画着一种行为:打人、偷窃、救人、拾金不昧、说谎、分享……

    孩子们分组玩“守法接龙”:打人牌要接“报官”牌,偷窃牌接“归还”牌,救人牌接“奖赏”牌。玩到热烈处,一个瘦小的孩子突然举手:

    “先生……如果有人偷我家粮食,但我爹说,那人也是饿急了,不要告官……这算不算不守法?”

    满堂安静。

    沈素衣蹲下身,平视那孩子:“你爹心善,这是美德。律法也说,‘情节轻微,被害人原谅,可免罚’。但孩子,你要记住:原谅是你的权利,不是义务。如果你觉得该告官,就告;若选择原谅,也好。重要的是——这是你的选择,不是你不得不做的事。”

    孩子似懂非懂,但重重地点头。

    下课前,每个孩子得到一小袋“守法糖”——糖纸印着“法”字,包着饴糖。沈素衣说:“吃了这糖,要记得:法律不是用来怕的,是用来让每个人过得更好的规矩。”

    孩童们雀跃着散去。沈素衣收拾教具时,窗外飘起细雪。她想起三年前,自己还是冀州逃难来的孤女,亲眼见乱兵劫掠,无人敢管。那时她想:若有朝一日,这世上有一套人人都得守的规矩,该多好。

    如今,规矩正一点一点,在这片土地上生长。

    第七幕:北辰广场的典礼

    永业元年正月初一,北辰城,万象更新。

    晨光微露时,中心广场已人山人海。九口青铜巨鼎分三排肃立,鼎身蒙着红绸,在曦光中如蛰伏的巨兽。

    辰时正,钟鼓齐鸣。萧北辰率文武百官,自正阳门而出。他今日服十二章玄冕,佩镇国剑,步伐沉稳步上九级高台。

    祭天,告地,奠酒,诵读祭文。

    祭文是诸葛明亲撰,由苏文高声朗诵。没有骈四俪六,只有朴实话语:

    “……法生于民,用于民。今铸鼎刻律,公示天下。自此,君王不能以喜怒废法,官吏不能以权势曲法,豪强不能以财富玩法,匹夫亦得以法护身……”

    念罢,萧北辰走至台前。万民屏息。

    “自今日起,《北境律》即为北境最高之法!”

    他拔出镇国剑,剑锋映日生辉。

    “此剑,可斩敌酋,可定疆土。但在这九鼎之前——”他将剑缓缓归鞘,“孤与庶民同律!凡北境之民,无论胡汉、贵贱、贫富,皆受此律保护,亦须遵从此律!”

    他走到第一口鼎前,亲手拉开红绸。

    青铜鼎身露出,阳文深刻的总则篇在阳光下泛着青金色光芒。鼎腹浮雕着獬豸辨奸图,鼎足环绕二十四幅民间生活场景:农夫分田、商人立契、夫妻和离、邻里调解……

    百姓们不由自主地向前涌动。识字者仰头默念,不识字者抚摸浮雕。一位盲眼老者在家人的搀扶下,颤抖着手触摸鼎身文字,老泪纵横:“摸到了……真的刻在上面……人人可摸……”

    九鼎红绸尽去。第二鼎刑事,第三鼎民事……直至第九鼎律疏。每口鼎旁立有译官,用各族语言讲解。

    忽有一布衣汉子挤出人群,跪地高呼:“主公!小人有冤!三年前,我儿被乡绅打死,县令收了钱,判‘互殴致死’!今有新法,可能翻案?”

    全场死寂。

    萧北辰注视那人良久,缓缓道:“新法不溯既往,此案依当时律法已结,不能重审。”

    汉子面色惨白。

    “但是——”萧北辰话锋一转,“新法设‘冤错案复审司’。凡对旧案判决有疑者,皆可递状。若确系重大不公,虽不改判,但由官府赔偿,惩处贪赃官吏。你可愿递状?”

    汉子重重磕头:“愿!愿!小人只要一个公道名分,不要赔偿!”

    “准。”萧北辰转身对大理寺卿道,“此案由你亲审,结果公示。”

    人群中爆发出巨大的喧哗。有叫好,有痛哭,有长叹。许多积年旧怨的百姓,眼中重新燃起希望。

    正午时分,萧北辰亲手将法典正本安放于法政阁中央的紫檀木案上。阁中四壁,已预留下空位。

    “这四壁,将来要挂北境历代法典。”他对身后的苏文、崔琰、诸葛明说,“今日之律,必有不全。望后人继之,改之,善之。终有一日,这世上之法,能真正成为天下人共守的公平之约。”

    三人肃然长揖。

    典礼将散时,发生一件意外插曲。

    一个七八岁的胡人男孩,趁守卫不备,爬到第四口鼎的鼎耳上。守卫大惊,正要呵斥,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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