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宏问案,简洁直接。
“巴特尔,初七那日,发生何事?”
“他……他家的羊啃了我家草场。我说了几句,他就用船桨打我!”巴特尔汉语生硬,比划着。
“李四,可是如此?”
李四啐了一口:“那草场本是我家祖坟旁的地!胡人占了三年,倒成他的了!”
“可有地契?”
“兵荒马乱早丢了!但乡老都知!”
拓跋宏不置可否,命传唤三位乡老。两位汉人,一位鲜卑人。
汉人乡老言之凿凿,确认为李家祖地。鲜卑乡老却道:“柔然部三年前迁来时,此地确无主。按我族规矩,无主之地,先占先得。”
旁听百姓开始骚动。胡汉双方怒目相视。
拓跋宏静听完毕,忽问:“巴特尔,你占此地时,可曾见坟茔?”
巴特尔愣了愣,低声道:“有……有四五座荒坟。但我以为是无主孤坟,清明无人祭扫……”
“李四,你祖坟三年未祭?”
李四涨红了脸:“鲜卑人占着,我怎么祭?”
拓跋宏闭目片刻,睁眼时已有决断。
他先命人展露郡府存档的旧地契抄本——确为李四祖产,但注明“永业田三十亩”,而争议草场仅五亩,且地契所载四至模糊。
“此案有三错。”拓跋宏声音洪亮,“一错,李四不报官确权,私自动武伤人。二错,巴特尔占地未查来历,有失谨慎。三错,郡府未及时清理无主之地,埋下祸根。”
他起身,走到堂前石碑旁,手指“侵犯人身”条款:
“李四故意伤人致骨折,属‘轻伤偏重’。依律判:徒刑一年三个月;赔偿巴特尔医药费、误工费共计白银二十两;另罚银五两,充入郡学,供胡汉子弟共读。”
又指“田土纠纷”条款:
“争议草场,地契不明。依‘无主之地,垦者得耕’惯例,判归巴特尔使用。但需满足三条件:一、每年清明,准李四家族入内祭扫;二、若官府日后查出明确归属,应依新证改判;三、巴特尔每年需缴纳该地产出十分之一,作为‘用地补偿’,由李四与郡府各得一半。”
最后,他看向双方:
“此判,可服?”
李四呆了呆,忽然嚎啕:“大人……我服!至少……至少能祭祖了……”
巴特尔抚胸躬身,用柔然礼:“郡守公道。赔偿银……我只要医药费,误工费不要。羊啃草,我也有错。”
拓跋宏面色稍霁:“误工费乃律法所定,你当收下。但你可自愿捐出部分,设‘胡汉和解金’,助调解类似纠纷。可愿?”
“愿意!愿意!”
惊堂木落定。
衙役将判决全文誊抄三份,一份贴于衙前,一份交原告,一份快马报刑部备案。围观人群久久不散,胡汉百姓混杂一处,指着判决文书议论纷纷。
“真按那鼎上刻的判了……”
“汉人赔胡人钱,胡人让汉人祭祖……这世道,新鲜!”
“有法可依,总好过凭谁拳头硬。”
人群中,一位鲜卑老者对身旁汉人老友叹道:“老哥,往后咱俩喝酒吵架,也得先翻翻律法了。”
汉人老友笑骂:“翻个屁!你不欠我酒钱,我不占你草场,法还能找上门?”
两人相视大笑,寒风中,各自归家。
第六幕:蒙学里的普法课
腊月二十,北辰蒙学,岁末最后一课。
学堂里烧着炭盆,三十多个孩童挤坐一堂,小脸冻得通红,眼睛却亮晶晶地望着讲台上的“特别先生”——刑部新设的“普法曹”女官,沈素衣。
沈素衣年方二十二,北辰学院首届律科女学生。她今日未穿官服,只着浅蓝棉袍,发髻简单,像位邻家阿姐。
“孩子们,今日不讲条文,咱们演一出戏。”她笑盈盈道,“谁愿演偷吃糖饼的小贼?”
小手唰地举起一片。沈素衣选了最淘气的虎子,又选文静的丫丫演“苦主”,自己演“法官”。
“堂下何人喧哗?”
丫丫怯生生:“大人……我娘给我的糖饼,被虎子偷吃了。”
虎子挺着肚子:“我饿嘛!再说,就半个饼!”
沈素衣故作严肃:“虎子,依《北境律》,偷盗他人食物,价值不足一文者,该如何?”
孩子们齐声背诵蒙学歌谣:“偷小物,要归还;道个歉,罚劳作!”
“好。”沈素衣点头,“虎子,你明日需帮丫丫捡一捆柴,作为赔偿。可服?”
虎子挠头:“服……可我捡柴,丫丫得给我讲个故事。公平!”
丫丫抿嘴笑:“好。”
一出戏罢,沈素衣展开一幅彩绘挂图,上面画着九口巨鼎,鼎身有简笔画。
“这是咱北境新铸的法典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