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火了!着火了!”喊声划破了夜空,南市的人从睡梦中惊醒,慌慌张张地往外跑,有的提水桶,有的搬木盆,可火势太大,火苗蹿得比屋顶还高,浓烟滚滚,把半边天都染成了橘红色。人们看着熊熊烈火,急得直跺脚,却一点办法都没有——南市的房子挨得太近,全是木头结构,火一烧就连成了片,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家铺子被吞进火里。
此时,土地庙里的天自在却没像旁人那样慌乱。他坐在神像前的石阶上,看着庙门外冲天的火光,嘴里喃喃自语,声音不大,却被守庙的庙祝听得真切:“此方人为恶日久,天将杀之。”庙祝吓了一跳,刚想追问,就见天自在站起身,伸手探进阶前那个装雨水的石盆里,舀起一捧水,朝着空中的浓烟泼了出去。
就这看似寻常的一泼,怪事发生了——只见一股淡淡的白气从庙门飘了出去,顺着风势往南市的方向飘去。白气所到之处,原本燥热的空气忽然变得清凉,紧接着,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而且越下越大,转眼间就成了倾盆大雨。那雨像是长了眼睛,全往着火的地方浇,原本嚣张的火苗被雨水一压,“滋滋”地冒着白烟,没一会儿就矮了下去,最后竟被彻底浇灭了。
雨停后,南市的人看着满地狼藉,又惊又喜——虽说不少铺子被烧得焦黑,但好在火灭得及时,没蔓延到更多地方,也没人受伤。有人想起刚才的大雨来得蹊跷,纷纷议论起来。这时,庙祝走了出来,把天自在在庙里说的话、泼水降雨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人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场救命的大雨是天自在引来的。
可等人们赶到土地庙,想谢谢天自在时,却发现庙里早已没了他的踪影——神像旁空荡荡的,只有他常坐的石阶上,还留着几根散落的头发。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有人说看见他往北边的山里走了,也有人说他顺着江水漂走了,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悄无声息。
日子一天天过去,人们渐渐淡忘了天自在。直到半年后的一个深夜,南市再次起了火。这次的火比上次更猛,而且夜里没风,却烧得更快,整个南市几乎被烧了个精光,不少人不仅没了铺子,连家都没了,只能抱着被褥在街边哭。这时,人们才想起天自在当初说的“此方人为恶日久,天将杀之”,再想起上次那场及时雨,终于明白——上次的雨不是天自在该救,而是他心善,给了人们一次改过的机会。
原来这半年来,南市的风气越来越差:有的商贩在秤上动手脚,缺斤短两;有的酒肆往酒里掺水,糊弄客人;还有人见财起意,偷抢外地来的客商。人们只图眼前的小利,把良心抛到了脑后,天自在当初的话,其实是在提醒大家要守本分、行善事,可没人放在心上。
后来,利州的人再没见过天自在,但他的故事却传了下来。老人们常跟孩子说:“别以为做坏事没人知道,天自在的眼睛,其实就是我们自己的良心。”
其实天自在从来不是什么“神仙”,他只是个看透人心的普通人。那场大雨,是善意的提醒;后来的大火,是因果的必然。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幸运,也没有凭空而来的灾祸,你对别人的每一份真诚,对规矩的每一次遵守,都是在为自己攒下平安;而那些偷奸耍滑、损人利己的小聪明,早晚都会变成烫手的麻烦。真正的“自在”,从不是随心所欲,而是守住良心、行得端正,这样才能睡得安稳、活得踏实——这,才是天自在留给所有人最珍贵的道理。
6、掩耳道士
后蜀利州的南门外,是整个城里最热闹的地界。每天天刚亮,挑着担子的、推着车的、牵着马的商贩就把街道挤得满满当当——卖蜀锦的铺子挂着五颜六色的料子,随风飘摆;卖腊肉的摊子前,油汪汪的肉串引得苍蝇嗡嗡转;还有卖豆花的、修鞋子的、说书的,吆喝声、说笑声混在一起,连空气里都飘着烟火气。
这天上午,人群里忽然多了个扎眼的身影。是个道士,穿的羽衣早洗得发灰,边角磨得破烂,有的地方还打了补丁,露出里面的粗布内衣。他手里提着个旧布袋子,走到街心最显眼的地方,往地上一蹲,从袋子里倒出些圆滚滚的种子,黑褐色的,比寻常葫芦籽大了一圈。
“卖葫芦子咯!卖葫芦子咯!”道士扯着嗓子喊,声音有点沙哑,“一二年间,这籽儿种出来的东西,保准有用处!每一苗只结一颗葫芦,能盘在地上长,大得很!”
路过的人都围过来看热闹。卖布的王掌柜凑上前,拿起一颗种子瞅了瞅:“道士,你这葫芦籽看着也没什么特别的,寻常葫芦结的籽比这小不了多少,凭啥说有用?”
道士没急着辩解,从怀里摸出块白土疙瘩,在地上画了起来。他画得很快,没一会儿,一个比水桶还大的葫芦模样就出现在地上,葫芦藤盘绕着,看着就结实。“你们看,”道士指着画,“种出来就是这样,到时候用处大着呢!”
可没人信他。卖豆花的张婆撇了撇嘴:“这道士怕不是饿糊涂了,这么大的葫芦,种出来能当啥?装水都嫌沉!”旁边的人也跟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