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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秋决前的复核(2/3)

愈后,他上了道万言奏疏,痛陈刑狱之弊。当时还是太子的司马柬看到奏疏,亲自召见他,说了一句话:“人命关天,不可不慎。裴卿若能为天下死囚争一线生机,功德无量。”

    开元元年,新帝登基,第一道关于刑狱的诏书就是建立三司复核制。裴楷被擢升为刑部尚书,主持制定细则。

    “裴尚书?”傅玄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下午从第四十一案开始?”

    “好。”裴楷起身,重回大堂。

    下午的案卷更加复杂。有牵扯宗族仇杀的上诉案,有涉及官吏贪墨的窝案,有边界纠纷引发的命案。每一案都像一团乱麻,需要从证词、物证、验尸记录、初审复审笔录中梳理出真相。

    第四十七案引起三人激烈争论。

    这是青州的一桩灭门案:富户孙家一夜之间五口被杀,财物被劫。官府抓获嫌犯李四,在其家中搜出孙家失窃的玉璧。李四起初认罪,秋决前却翻供,称玉璧是案发前三天从当铺买的。

    裴楷认为:“人赃并获,且李四有前科——十年前因盗窃入狱。翻供乃死囚常见伎俩。”

    但卫瓘反对:“案卷中未附当铺凭证。若李四真是从当铺买的玉璧,当铺应有记录。为何不去查?”

    傅玄翻到后面:“查了。初审官派人去当铺,掌柜说三个月前的账簿已毁于火灾。但这里有个问题——掌柜证词说火灾是七月初八,而案发是七月初五。李四若七月初三买的玉璧,账簿应该还在。”

    “除非……”卫瓘眼神一凛,“除非火灾是人为的,就是为了销毁记录。”

    “或者掌柜做了伪证。”傅玄接道,“但卷中未深究。”

    裴楷沉思良久,终于提笔:“此案发回重审。一、重新询问当铺掌柜,查明火灾详情;二、查找是否还有其他当铺买卖记录;三、核实李四案发前后行踪,有无其他证人。”

    批完这一案,天色已暗。书吏们又点起一圈蜡烛。烛光中,三人的脸色都有些苍白——不是累的,而是一种深切的疲惫。每否决一案,就可能救一条命;但每通过一案,就是确认了一条生命的终结。这种权力太重,重到让人窒息。

    晚膳后继续。夜渐深,秋虫在院中鸣叫,衬得大堂内更加寂静。

    第七十九案让三人都沉默了。

    这是一桩弑母案。荆州农夫刘大,因母亲常年卧病,耗光家财,某夜用枕头闷死母亲。案发后自首,邻里皆知刘大孝顺,都为之求情。但按律,弑母者凌迟。

    案卷里附着三十七位乡邻的联名求情书,还有里正写的陈情状,说刘大侍母至孝,家贫无钱买药,才出此下策。但法就是法,孝子弑母,仍是十恶不赦。

    “按律……当凌迟。”裴楷声音干涩。

    卫瓘闭了闭眼:“我知道。但你们看刘大的自首状——‘母病三年,家无余粮。借遍亲友,负债累累。母常言:儿啊,让娘死了吧,别再拖累你。儿不孝,竟真遂母愿。今来自首,愿受极刑,只求速死,地下侍母。’”

    傅玄长叹一声:“情可悯,法难容。”

    三人沉默。烛火爆了个灯花,噼啪一声。

    良久,裴楷缓缓道:“此案……我建议上报陛下,请圣裁。”

    “这不合程序。”卫瓘说。

    “但合情理。”裴楷道,“陛下曾有谕:法不外乎人情。若人情与法冲突至极,当奏请上裁。这案子,已经到了这个地步。”

    傅玄点头:“我附议。”

    于是案卷被单独取出,贴上黄签,注明“情法两难,请御裁”。

    子时过半,一百七十三案终于全部复核完毕。结果如下:通过执行者一百二十一案;需补充材料再议者二十八案;发回重审者二十案;情法两难请御裁者四案。

    书吏们将案卷分类整理,加盖印章。那些通过复核的案卷将被送往刑部侍郎处,准备秋决文书;发回重审的则连夜发还各州,限期一月内重审完毕;请御裁的四案装入锦盒,明日早朝后直呈皇帝。

    所有文书处理完毕时,已是丑时三刻。

    三人走出刑部大堂,秋夜的凉风扑面而来,吹散了满身的疲惫与压抑。仰头看,银河横天,星辰明灭。

    “你们说,”卫瓘忽然问,“我们今日的发回重审,能救回几条无辜性命?”

    傅玄摇头:“不知道。但只要我们尽到了复核之责,就对得起这身官服,对得起陛下的信任。”

    裴楷没说话,只是望着星空。他想起那个二十年前被冤杀的盗马贼,如果当时有三司复核,那人也许不会死。

    但往事不可追。能做的,只有让今日不再重演昨日的错误。

    “回吧。”裴楷说,“明日还要早朝。”

    三人拱手作别,各自上了马车。车轮碾过青石板路,在寂静的夜里发出辘辘声响。

    裴楷靠在车厢内,闭目养神。他仿佛看见,在帝国的各个角落,那些死囚牢中的犯人正度过又一个不眠之夜。有的在忏悔,有的在喊冤,有的在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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