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望北方,仿佛看到钱逢仙的身影在不断地高大,他紧皱的眉头缓缓展开,对着正在清点物资、建立账目的金虎命令道:
“传令,将左贤王阿史那骨笃禄的人头,高悬于天罡军大纛之上,示众!”
“喏!”金虎虽然不明其意但立刻照办。
左贤王被斩首示众的消息传出传出,整个草原都在颤抖。
不是夸张。
三日之内,三十六支突厥部族遣使来降,献上牛羊马匹,请求归附“天罡可汗”。
那些曾经跟着左贤王南下劫掠的部落,此刻争先恐后地与死者划清界限,仿佛从未与那枚悬挂的人头有过任何干系。
钱铮没有杀他们。
他不但不杀,反而以礼相待,厚赐来使,只传了一句话:
“回去告诉你们的族人:草原上,只能有一个声音。那个声音,从今往后,叫‘天罡’。”
使者们战战兢兢地来,晕晕乎乎地走。
他们本以为会看到屠刀,却只看到笑脸;本以为会被勒索,却只拿到赏赐。
这份“恩典”比屠刀更可怕:因为它意味着,这位新来的“天罡可汗”,要的不是一时臣服,而是长久归心。
步依依立在大帐门口,望着那些远去的突厥使者,轻声道:
“铮哥,你这是要……彻底解决突厥?”
钱铮负手而立,目光越过营帐,望向北方那苍茫的草原:
“十五年,朕困在湖底,想了很多。其中一件事就是——草原为什么年年打,年年有,永远打不完?”
步依依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听着。
“因为草原上的人,跟我们不一样。”钱铮道,“我们筑城而居,种田为生,打输了没地方跑。他们在马背上长大,打赢了抢一把就跑,打输了往北一撤,千里草原都是退路。所以我们永远只能‘击退’,不能‘覆灭’。”
“那现在呢?”
“现在……”钱铮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弧度,“筑城……贸易。”
步依依一愣。
“筑城……贸易?”
“对,筑城,可移民、通婚、通商,当他们发现互通比刀头舔血代价要小的多时候,没有人喜欢征战。”钱铮转身看向她,“孤王要让他们自己亲自看明白。”
他从案上取过一份刚刚拟好的文书,递给步依依。
步依依展开一看,瞳孔微缩。
那是一份“草原诸部盟约”,内容简单至极:各族自治,互不攻伐。天罡军筑城戍边,以贸易税赋、安保佣金充军资。凡尊“天可汗”者,可获天罡军庇护……最关键一条是:
“凡有部落遭受攻击,其余部落须共同出兵援救。违者,天罡军代为‘惩戒’。”
步依依抬起头,眼中闪过惊异之色:
“你这是……把他们绑在一起?”
“对。”钱铮点头,“草原人散漫惯了,谁也不服谁。以前突厥可汗能号令诸部,靠的是拳头大、抢得多。但现在——”
他顿了顿,望向帐外那面高悬的大纛:
“现在,孤王的拳头更大。而且不抢他们,只‘保护’他们。你说,他们会选谁?”
步依依沉默良久,忽然笑了。
“铮哥,你这是把洛阳那位的气得吐血啊。”
钱铮也笑了,笑意冷冽:
“吐血?这才刚开始。”
……
事实证明,钱铮的“盟约”比十万大军更致命。
半月之内,又有十七个部落来投。加上之前的三十六部,已有五十三个突厥部落向天罡军输诚。这些部落加起来,控弦之士超过八万,占整个突厥汗国兵力的四成。
突厥可汗阿史那咄吉,终于坐不住了。
他的金帐设在乌德犍山,距离白狼堆两千里。
当左贤王覆灭的消息传来时,他正在宴饮,当场摔碎了金杯。
当五十三个部落叛投的消息传来时,他正在议事,当场斩了三个主张“议和”的大臣。
“钱铮……!”阿史那咄吉的咆哮响彻金帐,“本汗要亲自率兵,踏平他的天罡军!”
然而,他的愤怒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第二个消息便接踵而至:
右贤王秃噜花,叛了。
秃噜花叛变的理由很简单:他与左贤王素有旧怨,左贤王一死,他本以为可汗会让他接收左贤王的部众和地盘。可阿史那咄吉不但没给他,反而将自己的亲侄子派去接管,还削了他三千骑兵的兵权,美其名曰“整编”。
秃噜花当场就炸了。
“整编?整的是老子的兵!他阿史那咄吉算什么东西?当年老子的父亲扶他上位,他答应过什么?说好的右贤王世袭罔替,说好的两不相欠!现在呢?左贤王的肉不给我吃,还要割我的肉给别人吃?!”
秃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