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后来,在五代十国战乱年代,因政权短命更迭、道德秩序松弛,荣辱廉耻观褪去了隋唐盛世的“昂扬底色”,呈现出“实用主义主导、底线式坚守”的特点——不同群体不再追求“宏大的价值理想”,而是以“生存与本心的平衡”定义荣辱,有人在乱世中丢弃廉耻逐利,更有人于浊流中守住道义底线,让廉耻观在“崩塌与坚守”的拉扯中,显露出乱世人性的复杂与微光。
对割据政权的统治者与官吏而言,“荣”常异化为“权力在手、霸业存续”,“耻”则是“身死国灭、权位旁落”,道德底线常为利益让步。后唐的李存勖,早年以“复兴唐室”为旗号,还能约束官吏贪腐,可称帝后沉迷享乐,纵容伶人干政、官员搜刮,甚至将“能为朝廷敛财”的贪官视作“有功之臣”(荣),把“直言进谏反对贪腐”的大臣斥为“离间君臣”(耻),最终因民怨沸腾被叛军杀死,成为“因弃廉耻而失国”的典型。但也有少数官吏坚守底线:后周的范质,历任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四朝,却始终“清廉自守、不结党营私”,即便身居宰相,家中也“无金玉之饰,食不兼味”,他拒绝各方贿赂,称“官者,民之父母,贪则愧天地”,其“乱世守廉”的行为,成为当时官场罕见的“荣之微光”。
对军阀与武将群体而言,“荣”多与“勇武善战、守信重诺”绑定,“耻”则是“临阵脱逃、背主求荣”,虽身处割据混战,却仍存“军人的基本气节”。后晋的刘知远,早年随石敬瑭征战,曾因拒绝“劫掠百姓充军饷”与上司争执,称“将士当保民,而非害民”,其“不欺百姓”的操守被部下推崇为“荣”;而后唐的将领赵德钧,为争夺兵权,竟勾结契丹,承诺“若助我称帝,愿割燕云十六州”,最终被契丹背弃,客死他乡,其“卖主求荣”的行径被后世武将骂作“军中之耻”,连《旧五代史》都称其“贪权而忘义,辱没武将名节”。
对文人与普通百姓而言,荣辱廉耻观则回归“最朴素的生存道义”——“荣”是“守本心、不助恶”,“耻”是“为苟活而失节”,在乱世中以微小的坚守对抗道德崩塌。五代的文人王定保,虽历经多个政权更迭,却拒绝为“暴君”撰写歌功颂德的碑文,即便因此遭贬斥,也坚持“文以载道,不可违心”,他晚年编撰《唐摭言》,专门记录“乱世中守节文人”的事迹,将“不违心作文”奉为文人之荣;而普通百姓中,如洛阳的小商贩张老,战乱中店铺被军阀士兵强占,却始终拒绝“为士兵囤积私盐谋利”,称“虽穷,不可做伤天害理之事”,即便只能摆摊卖粥糊口,也因“守诚信、不助恶”被邻里称赞为“荣”。反之,那些“为求自保而帮军阀搜刮民财”的里正、保长,即便暂时安全,也会被百姓私下称为“帮凶之耻”,连子女都遭人鄙夷。
这一时期的史书与文学,也如实记录了乱世廉耻观的“破碎与坚守”。薛居正编撰的《旧五代史》中,为“范质、刘知远”等守节者单独立传,称其“于浊世中守廉耻,如暗夜星火”;而对“赵德钧、李存勖”等弃廉耻者,则在史评中痛斥其“失德而失天下”。民间流传的“话本”(早期口头小说)中,也有“卖饼郎拒为叛军带路”“书生冒死藏匿忠良之后”的故事,这些故事虽朴实,却将“不助恶、守本心”的朴素荣辱观,传递给乱世中的平民。
五代十国的特殊性,在于它让荣辱廉耻观经历了“最严酷的考验”——盛世时的制度约束与价值理想荡然无存,只剩下“人性本真的选择”:有人被乱世裹挟,丢弃廉耻逐利;有人却在绝境中守住底线,用微小的“荣”对抗普遍的“浊”。这种“崩塌与坚守”的拉扯,没有形成系统的价值体系,却为北宋初年“重建儒家伦理、重塑荣辱廉耻观”提供了深刻的历史镜鉴——正是因为见过乱世廉耻崩塌的惨状,北宋统治者与士大夫才更迫切地想要通过“重文抑武、复兴儒学”,重建稳定的道德秩序,让荣辱廉耻观重新成为维系社会的“精神纽带”。
紧接着,在辽宋夏金元时期,因民族政权并立、文化交融碰撞,荣辱廉耻观跳出了“单一汉族文明框架”,呈现出“中原核心、多元融合”的特点——中原王朝(宋)延续儒家伦理根基,少数民族政权(辽、夏、金、元)则在“汉化”与“本族传统”间调适,最终让“礼义廉耻”与“民族特色”交织,形成既坚守文化根脉、又包容多元认知的价值格局。
对两宋王朝而言,荣辱廉耻观在“重文抑武”的国策下被推向“精细化与伦理化”,成为贯穿官、士、民的核心精神纽带。
官员群体:“荣”是“清廉守正、忠君忧民”,“耻”是“贪腐误国、媚上欺下”,且与“士大夫风骨”深度绑定。包拯任开封府尹时,“不避权贵、断案公正”,连皇亲国戚犯案也依法处置,其“铁面无私”的操守被奉为“官之荣”,百姓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