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祖武皇帝中太康五年(甲辰年,公元284年)
春季,正月,己亥日,有两条青龙出现在武器库的井中。晋武帝观看后,面有喜色。百官将要庆贺,尚书左仆射刘毅上表说:“从前有龙降在夏朝宫廷,最终成为周朝的祸患。《易经》说‘潜龙勿用,阳气潜藏未发’。查考旧典,没有庆贺龙的礼仪。”武帝听从了他的意见。
当初,陈群认为吏部不能审核天下的士人,所以命令各郡国各自设置中正(官名),州设置大中正,都选用本地人在朝廷任职、德才兼备的人担任,让他们按等级评定士人为九品,如果有言行显着的就提升,道德有亏缺的就降级,吏部依据这个品级来补授百官。这个制度实行久了,有些中正并不称职,奸邪弊端日益滋生。刘毅上疏说:“如今设立中正,评定九品,品级高低全凭个人好恶,荣辱大权握在手中,操纵君主的威福,夺取朝廷的权威。在公,他们不负考核不实的责任;在私,他们没有被告发攻讦的顾忌。他们百般钻营,想尽办法拉关系,廉洁谦让的风气消失了,争执诉讼的习俗形成了,臣私下为圣朝感到羞耻!中正的设立,对政治有八种损害:品级高低取决于门第强弱,是非判断随着对方兴衰而变化。同一个人,十天之内评价就可能不同。上品没有出身寒门的人,下品没有世家大族的子弟。这是第一种损害。设置州中正(州都),本意是选取州里舆论一致推服的人,用以统一不同意见。现在却加重其职责而轻视其人选,使得相互矛盾的议论在州里横行,猜忌仇怨在大臣中结下。这是第二种损害。原本设立品级的标准,将人分为九品,是说才能品德有优劣,辈分资历有前后。现在却使优劣颠倒,前后错乱。这是第三种损害。陛下赏善罚恶,无不依法裁断,唯独设置中正,把一国的重任交给他,却没有防止他滥用权力的赏罚措施,又禁止别人控告申诉,使他得以恣意妄为,无所顾忌。那些受冤枉的人,心怀怨恨,无处上达。这是第四种损害。一国的士人,多的数以千计,有的流落异乡,有的在他乡谋生,中正连他们的面都没见过,何况了解他们的才能!而中正无论认识不认识,都要评定品级,写评语。他们搜集赞誉来自官府衙门,采纳诽谤来自流言蜚语。只凭自己了解,就有不认识的弊病;听取别人意见,又有偏听偏信的偏差。这是第五种损害。大凡寻求人才,是想用来治理百姓。现在担任官职有政绩的人反而评为低品,在官位没有政绩的人反而获得高品。这就是压制有实际功劳的人而推崇徒有虚名的人,助长浮华之风而废弃考核政绩。这是第六种损害。官职不同,所需人才也不同;事务不同,所需能力也不同。现在不说明某人才能适合什么职务,而只按九品来评定。如果按品级取人,所选的可能并非其才能所长;如果按其具体才能(评语)取人,又受到其品级的限制。结果只是空谈一番,品级与评语互相矛盾。这是第七种损害。评为下品不说明其罪过,评为上品不列举其善行,各凭中正个人爱憎,培植私党。天下人怎能不放松德行修养而专心于钻营人际关系呢?这是第八种损害。由此看来,职务名为中正,实为奸邪的官府;事情名为九品,却有八种损害。古今政治的失误,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愚臣认为应当废除中正,撤销九品,抛弃曹魏的弊法,重新制定一代好制度。”太尉汝南王司马亮、司空卫瓘也上疏说:“曹魏继承丧乱之后,人才流离迁徙,无法详细考察,所以设立九品制度,姑且作为一时选拔人才的依据。现在九州统一,教化方兴,臣等认为应当扫除这些细枝末节的规定,一律采用土断法(以现居地为准),自公卿以下,以现居住地为籍贯,不再保留远居他乡的户籍。完全废除中正九品制度,使推举贤才,都依据乡里的舆论。这样,浮华竞争自然会平息,人们也会各自致力于自身修养了。”始平王(司马玮)的文学(官名)、江夏人李重上疏,认为:“九品废除后,应当先允许自由迁徙,听任人们相互投靠聚居,这样土断之法才能真正实行。”武帝虽然认为他们的意见很好,但最终没能改革。
冬季,十二月,庚午日,大赦天下。
闰月,当阳成侯杜预去世。
这一年,塞外匈奴胡太阿厚率领部落二万九千三百人前来投降,晋武帝将他们安置在塞内西河地区。
撤销宁州并入益州,设置南夷校尉管辖该地区。
世祖武皇帝中太康六年(乙巳年,公元285年)
春季,正月,尚书左仆射刘毅退休,不久去世。
戊辰日,任命王浑为尚书左仆射,王浑的儿子王济为侍中。王浑的主事官员处理事务不当,王济依法制裁他。王济的堂兄王佑,一向与王济不和,趁机诋毁王济不能容他父亲,武帝因此疏远王济,后来王济因事获罪被免官。王济生性豪奢,武帝对侍中和峤说:“我要骂王济一顿再给他官做,怎么样?”和峤说:“王济才智出众性情豪爽,恐怕不会屈服。”武帝于是召见王济,严厉责备他,然后说:“知道惭愧了吗?”王济说:“想起‘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的民谣,常常为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