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之上,刺史在一州之上,九卿在属官之上,三公在百官之上,都用这种办法(至公至明)考察升降属下的人,作为君主也用这种办法考察升降公卿、刺史、太守,有什么烦劳的呢!有人说:考绩之法,是唐尧、虞舜所创,京房、刘邵加以阐述修订而已,怎能废除呢?回答说:唐尧、虞舜时的官吏,他们居官时间长久,他们受任职责专一,他们制定的法规宽缓,他们要求取得成效的期限长远。所以鲧治水,九年没有成功,然后才治他的罪;禹治水,九州统一,四方安居,然后才奖赏他的功劳;不像京房、刘邵的办法,考核官员米盐琐碎的政绩,要求他们取得旦夕之间的成效。事物本来就有名称相同而实质不同的,不可不明察。考绩之法并非可以在唐尧、虞舜时代实行而不能在汉朝、魏朝实行,是由于京房、刘邵没有抓住根本而只追求细枝末节的缘故。
当初,右仆射卫臻主持选拔举荐,中护军蒋济写信给卫臻说:“汉高祖(刘邦)提拔逃亡的俘虏(韩信)为上将,周武王(姬发)提拔渔夫(吕尚,姜太公)为太师,平民奴仆,可以登上王公高位,何必拘守条文,先考试而后任用呢!”卫臻说:“不对。你想把牧野之战(周灭商)等同于周成王、康王时代(太平世),把斩白蛇起义(汉高祖)比喻为汉文帝、景帝时代(治世),喜好不合常规的举动,开启选拔奇才的途径,将使天下人奔走竞争起来!”卢毓评论人物和选拔人才,都先考察品行而后谈才干。黄门郎冯翊人李丰曾以此问卢毓,卢毓说:“才能是用来行善的,所以大才能成大善,小才能成小善。如今称赞某人有才能而不能行善,这种才能是不合用的(不中器)!”李丰佩服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