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于尽罢了(?固为俱靡而已?)。淮南国虽小,黥布(英布)曾利用它造反过(汉初叛乱),汉朝能存在,只是侥幸罢了。让仇人(指刘长之子)拥有足以危害汉朝的实力(?危汉之资?),在策略上是不利的。给他们民众,让他们积累财富,这(造成的后果)若不是像伍子胥、白公胜那样在大都市里公开报仇,就怕是像专诸、荆轲那样在殿堂柱间行刺暗杀。正所谓借武器给强盗(?假贼兵?),给老虎添翅膀(?为虎翼?)啊!希望陛下稍加留意考虑!”文帝没有听从。
有一颗长长的彗星(?长星?)出现在东方。
太宗孝文皇帝中 九年(庚午年,公元前171年)?
春天:? 发生大旱。
太宗孝文皇帝中 十年(辛未年,公元前170年)?
冬天:? 文帝巡幸甘泉宫。
将军薄昭(文帝舅舅)杀了朝廷的使者(?汉使者?)。文帝不忍心处死他(?不忍加诛?),就派公卿大臣去陪他喝酒(?使公卿从之饮酒?),想暗示他自杀(?欲令自引分?)。薄昭不肯;文帝又让群臣穿着丧服去他家哭丧(?使群臣丧服往哭之?),薄昭这才自杀(?乃自杀?)。
司马光的评论(臣光曰):?
唐朝李德裕认为:“汉文帝诛杀薄昭,在决断上是明智的,但在道义上却不够妥当。秦康公(护送舅舅晋文公回国)时,还产生了‘如同父亲还活着’的感慨;何况薄太后(文帝母亲)还在世,只有薄昭这么一个亲弟弟,文帝决断时毫不迟疑,这不是用来安慰母亲的做法。”
臣司马光认为:法律是天下公用的准则,只有善于执法的人,才能做到不分亲疏远近,一律依法办事,这样做了就不会行不通,那么人们也就不敢有所倚仗而犯法了。薄昭虽然一向被称为长者,但文帝不为他安排贤能的师傅来教导他,反而任用他掌管军队(?典兵?);他(因此)骄纵以至于冒犯君上,发展到杀死朝廷使者,难道不是有所倚仗才这样的吗!如果因此又赦免他,那和汉成帝、哀帝时代(外戚专权)又有什么分别呢!
魏文帝(曹丕)曾称赞汉文帝的美德,但不赞成他杀薄昭,说:“对于皇后、太后的娘家亲戚,只应当用恩惠抚养而不该授予权力(?但当养育以恩而不当假借以权?)。他们一旦触犯法律,又不得不加以惩处。”这是讥讽文帝当初没有对薄昭加以防范约束,这话说得很对。既然如此,那么想要安慰母亲的心,应该在事情开始时就谨慎防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