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息怒。”他低声说,“此事……容敝使禀报将军殿下,再作答复。”
“那就快去禀报。”潘老爷挥手,“不过本将耐心有限。三日之内,若无满意答复,就别怪本将不客气了。”
他站起身:“送客。”
翌日,土井利胜再次求见,被拒。
一名头戴大檐帽、身着原野灰色六年式军常服的军官来到使团驻地,面无表情地递上一份文书。
“提督大人有令,将此文书转交贵使。”
土井利胜接过。文书用黄绫装裱,封面上写着九个大字:
《明倭长崎友好通商条约》
他手一颤。
打开文书,内文用工整楷书写就,共五款十四条。
第一款 赔罪纳款
一、倭国须就长崎袭击天朝将士事,正式具表谢罪。
二、赔偿天朝将士抚恤、医药等各项费用,计黄金壹万伍仟两、白银陆十万两。
三、严惩肇事凶手,限十日内绑送明军大营。
第二款 通商事宜
四、长崎港全面开放,准天朝商船自由往来贸易。
五、在长崎设大明特别区,区内由天朝驻军管理,倭国官府不得干预。
六、天朝商品输倭,关税不得逾值百抽五。
七、准天朝在长崎设常驻代表衙署。
第三款 法权军务
八、凡天朝商民在倭国境内,享完全治外法权。非经天朝衙署审判,倭国不得拘问。
九、准天朝在长崎驻军五百,一应粮饷由倭国承担。
十、租借江田岛、五岛列岛等处,为期九十九年,天朝自行修建房舍、营垒等应有设施。
第四款 宗藩纲常
十一、倭国国主改称“倭国王”,对大明称臣,每岁遣使朝贡。
十二、琉球国为大明藩属,倭国限期三月撤出所有势力,包括军队、官吏、商会等。
第五款 其他
十三、此约以汉文为正本,倭国译文如有歧义,以汉文为准。
十四、条约签订后,倭国须于十日内履行第一款、第二款之四、五项,余款限三月内履行完毕。
文书末尾,盖着鲜红的“大明北洋水师提督关防”大印。
土井利胜看完,脸色白的像一张纸。
这哪里是条约?这是亡国文书!
赔款翻倍,驻军,租地,治外法权,还要改国主称号……每一条都在抽德川幕府的脊梁。签了这个,德川家还有什么脸面统治日本?
他手指颤抖,几乎拿不稳文书。
“大东瀛国……”他喃喃道,“国将不再国矣……”
军官冷漠地看着他:“提督大人有令:五日内答复。不签,则我军自取。”
说罢,转身离去。
土井利胜使团离开长崎时,是九月二十三日清晨。
潘老爷站在“致远”舰舰桥,看着那支垂头丧气的队伍远去。
“老爷,他们那位大将军会答应吗?”刘雄问。
“不会。”潘老爷说,“但凡还有点血性,都不会签这种条约。”
“那……”
“那就要准备打了。”潘老爷转身,“计划赶不上变化。本想着吓唬吓唬,捞点钱就走。现在看,倭人虽然怕,但还没怕到骨子里。”
他走到海图前,手指点着长崎:“谈不拢,那就得准备再大打出手。不过,我们实力不足,即便打,也只能多捞点好处。待某再来时,必要打到他们真正怕为止。”
两条战船,两条几无战力的运输船,陆战力量不足千人,即便打起来,倭人完全可以通过迁界禁海、收缩防线、坚壁清野等一系列手段,将潘老爷等人耗走。
增强实力势在必行。
召集各舰(船)长、连长在致远舰的指挥室议事——主要就是为了统一思想。
会议伊始,潘老爷便开门见山:“与倭人的谈判,基本破裂。德川幕府不会接受我们的条件。接下来,要么他们硬着头皮打,要么拖时间等援军。无论哪种,我们都得做好准备。”
军官们神色严肃,深知局势严峻。
统一思想的会议结束后,偌大的殿堂内只剩下潘浒和刘雄。
潘浒召唤“星河”。
“主人,我在!”艾琳娜风情万种的声音在殿堂内回响。
同一瞬,一个身着明服、高挑丰饶的金发碧眼的娘们显现在眼前。
每一次看到她,潘浒都忍不住想要爆粗口——老子没有盎撒白皮的邪恶癖好。
他提出需求——
需要一艘“致远”级巡洋舰,两艘“长运”级八千吨级运输船。他还提出,为“长运”级运输船加装武器装备,使之成为具有相当战斗力的武装商船。
“收到,主人!”那个千娇百媚的女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