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法律的雏形(3/3)
王五被按在忠烈堂前,打了四十杖。打完,裴宣又判他赔偿掌柜医药费、误工费共十贯。
李逵气得跺脚,却不敢真的闹事——他再浑,也知道主公定了的事,不能改。
这件事传开,再没人敢小瞧新律法了。
五月十五,《梁山水泊刑统》正式施行。各州县衙门挂起了“明镜高悬”的匾额,设立了“鸣冤鼓”。裴宣从各营抽调了三十个识文断字、为人公正的老兵,办了半个月的速成班,派下去当“法官”。又设“监察司”,专查官吏违法。
施行第一天,就接了十七桩案子:有田界纠纷,有债务纠纷,有婚姻纠纷,甚至还有一桩工坊工伤索赔。虽然处理得磕磕绊绊,但总算有了章法。
傍晚,陆啸和裴宣站在忠烈堂前,看着夕阳下的梁山泊。
“裴宣兄弟,这一个月,辛苦你了。”陆啸道。
裴宣摇头:“不辛苦。属下当年做孔目时,就想编一部公正的律法。可惜朝廷腐败,法不成法。如今在梁山,终于能做些实事。”
陆啸望着山下点点灯火:“律法是骨架,没有骨架,血肉无所依附。但光有骨架还不够,还得有血肉——那就是公正的执行,百姓的信任。”
他转过身,郑重道:“裴宣,从今天起,你就是梁山‘大理寺卿’,总掌刑律。我要你记住一句话: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在梁山,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若有一天我陆啸犯了法,你也要依法处置。”
裴宣浑身一震,深深一揖:“属下……谨记!”
夜幕降临,忠烈堂前的照壁上,新律法的条文在灯笼照耀下清晰可见。
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不仅写在纸上,更将一点点刻进这片土地的记忆里。
从今日起,梁山不再只是凭义气、凭刀枪说话的地方。
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而这法律的雏形,将如一棵幼苗,在这乱世中顽强生长,终有一天,会枝繁叶茂,荫蔽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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