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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法律的雏形(2/3)

人点头称是。裴宣飞快记录,手腕都酸了。

    最难的还是《民律》。

    五月初三,忠烈堂里来了十几个百姓代表——有老农、有商贩、有工匠,都是各州县推选出来的。他们第一次进忠烈堂,紧张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陆啸让人搬来凳子,又亲自倒茶:“各位乡亲,今天请大家来,是想听听大家的意思。咱们梁山要定规矩,管三州八县的事。这规矩怎么定,大家最有发言权。”

    一个老农壮着胆子先开口:“陆寨主,老汉别的不知,就说田亩的事。现在咱们梁山分田,是好。可田分完了,以后咋办?老汉儿子多,以后儿子们分家,田越分越细,咋种?”

    陆啸点头:“老伯问得好。咱们定《田亩律》,就要解决这个问题。我有个想法:田分到户,三十年不变。生不增,死不减。儿子分家,可以分田,但不能细碎化,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分。实在不够分的,可以去工坊做工,可以去当兵,梁山给安排出路。”

    老农眼睛亮了:“这好!这好!”

    一个卖布的商贩接着问:“陆寨主,俺在市集摆摊,常有人拿假钱、劣钱来买东西。报了官,官爷说‘钱是真的,就是旧点’,就不管了。俺们小本买卖,经不起这么折腾啊。”

    裴宣接话:“《市易律》里会写清楚:凡交易,必须用足色钱币。用劣钱、假钱者,罚没财物,并杖责。各市集会设‘公平秤’‘验钱处’,免费给百姓用。”

    商贩连连作揖:“多谢裴大人!多谢!”

    一个女工匠站起来——是“华锦衣帛坊”的刘大嫂,上次考核被录取的。她有些怯场,但还是鼓起勇气说:“主公,俺……俺们女子在工坊做工,有些人说闲话,说女子抛头露面不合礼法。还……还有人动手动脚。”

    堂内顿时安静了。

    陆啸脸色沉下来:“刘大嫂,你说具体些。谁说的闲话?谁动手动脚?”

    刘大嫂低下头:“就是……就是坊里几个男工匠。俺告诉了管事,管事说‘男人开个玩笑,别当真’。”

    “砰!”陆啸一拳砸在桌上,“放屁!”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陆啸深吸一口气,压下怒火:“裴宣,记下来。《工坊律》加一条:凡工坊之中,男女同工同酬,不得歧视。凡言语调戏、动手骚扰者,初犯杖二十,再犯逐出工坊,永不录用。管事包庇者,同罪!”

    他看向刘大嫂,语气缓和:“刘大嫂,你放心。从今天起,工坊设‘女监工’,专管女工事务。再有人敢欺负你们,直接报官,我陆啸给你做主。”

    刘大嫂眼圈红了,深深一福:“谢主公!”

    百姓们见陆啸真听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这个说“衙门办事太慢”,那个说“告状要花钱请讼师”,还有的说“有些小吏吃拿卡要”……裴宣一一记下,承诺律法里都会写清楚。

    五月初十,经过半个多月的忙碌,《梁山水泊刑统》初稿终于完成。

    说是“刑统”,其实包括了《军律》《民律》《工律》《市易律》《田亩律》五大类,共二百四十七条。每一条都是众人反复商议、反复修改的结果。

    初稿完成这天,陆啸让人抄写了十份,挂在忠烈堂外的照壁上,公示三日。又让萧让在《梁山旬报》上全文刊载,发到三州八县。

    照壁前挤满了人。识字的念给不识字的听,大家七嘴八舌议论。

    “看这条:‘凡伤人致残者,除赔偿医药费外,须养其终身’——这个好!以前打残了人,赔点钱就完事,苦主后半辈子咋活?”

    “这条也好:‘凡官吏收受贿赂,一经查实,罢官、追赃、杖责,永不录用’——看那些贪官还敢不敢!”

    “嘿,这条有意思:‘凡夫妻和离,财产对半分,子女从母从父皆可’——那婆娘要是跟俺和离,还能分走俺一半家产?”

    “你想得美!就你那三间破屋两亩薄田,谁稀罕!”

    众人哄笑。

    公示第一天,就出了件事。

    李逵手下一个叫王五的小头目,在酒店喝酒不给钱,还打伤了掌柜。掌柜告到裴宣那儿,人证物证俱在。

    按新律,这属于“寻衅滋事、伤人毁物”,该杖四十,赔偿损失。可王五是李逵的亲信,跟李逵闯过东平府,立过战功。

    李逵闻讯,提着板斧就冲进忠烈堂:“裴宣!你敢打俺的人?”

    裴宣正在审案,头也不抬:“铁牛兄弟,律法面前,人人平等。王五犯了法,就该受罚。”

    “放屁!”李逵瞪眼,“王五跟俺出生入死,喝点酒打个人算什么?赔钱就是了,打什么板子?”

    陆啸从后堂走出来:“铁牛,新律公示了,你也看了。若今日饶了王五,明日就有人敢杀人。咱们梁山还要不要规矩?”

    李逵梗着脖子:“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主公,你就说句话,饶他这次!”

    陆啸摇头:“我说了不算,律法说了算。裴宣,按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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