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四月戊辰日,朝廷任命兵部尚书裴垍为太子宾客,这是因为李吉甫憎恶他的缘故。
庚午日,朝廷任命刑部侍郎、盐铁转运使卢坦为户部侍郎、兼管度支事务。有人告发泗州刺史薛謇担任代北水运使时,得到了一匹与众不同的宝马,却没有进献给朝廷。这件事被下发到度支司处理,度支司派遣巡官前去查验,巡官还没有返回,宪宗等得有些不耐烦,就派品官刘泰昕前去查办这件事。卢坦说:“陛下既然已经派相关部门的官员前去查验,又派品官接着去查办,难道大臣的可信度还比不上品官吗!臣请求陛下先将我罢官免职。”宪宗于是下令将刘泰昕召回。
五月,前任行营粮料使于皋谟、董溪因贪污数千缗钱财而获罪,皇上下诏赦免他们的死罪,将于皋谟流放到春州,董溪流放到封州。二人走到潭州时,朝廷又派宦官使者追上他们,赐他们自尽。权德舆上奏说:“于皋谟等人的罪行理应处死,陛下如果将他们斩首示众,谁还敢不敬畏国法!不应该在赦免他们之后又将他们处死。”董溪是董晋的儿子。
庚子日,朝廷任命金吾大将军李惟简为凤翔节度使。陇州的地界与吐蕃接壤,过去常常是双方互相监视,频繁入侵劫掠,百姓不得安宁。李惟简认为,守边将领应当谨慎地加强防守,积蓄钱财和粮食来防备敌军入侵,不应该贪图小利,挑起事端来骗取朝廷的恩赏,于是下令禁止士兵随意进入吐蕃的地界。他还大量购买耕牛,铸造农具,分发给那些自己无法置办农具的农民,由此开垦了数十万亩荒田。恰逢连年丰收,官府和百姓的粮仓都很充实,粮食商贩的足迹延伸到了其他地方。
朝廷赐予振武节度使阿跌光进李姓。
六月丁卯日,李吉甫上奏说:“从汉朝到隋朝,总共十三个朝代,设置官员的数量,没有哪个朝代能比得上本朝。天宝年间以后,中原地区长期驻军,现在在册的士兵就有八十多万,除此之外,经商的、做和尚道士的,不从事农耕的人又占了十分之五六。这就相当于常常是三分辛劳耕作的百姓,在供养七分不劳而食的人。如今朝廷内外靠税钱发放俸禄的官员,不少于一万人;天下有一千三百多个县,很多地方是把一个县的土地设为一个州,把一个乡的百姓设为一个县。请陛下下令让相关部门详细核定州县的设置,裁减可以精简的官吏,合并可以合并的州县,减少选拔官员的途径。另外,按照国家原有的制度,官员的俸禄是根据品级来制定的,一品官员每月的俸禄是三十缗钱,职田的禄米不超过一千斛。自从时局艰难以来,朝廷增设了许多使职,给他们发放优厚的俸禄。大历年间,有权势的大臣每月的俸禄高达九千缗钱,各州无论大小,刺史的俸禄都是一千缗钱。常兖担任宰相时,才开始设立俸禄的限额;李泌又根据官职事务的清闲与繁忙,酌情增加俸禄,当时人们都认为这种做法妥当便利,从道理上讲很难再削减。然而现在仍然存在官职名存实亡,或者名额已经取消但俸禄依旧发放的情况,而且官职的清闲与繁忙不同,俸禄的多少却相差悬殊。请陛下下令让相关部门详细核查官员的俸禄和各种补贴,酌情制定标准后上报朝廷。”于是宪宗下令让给事中段平仲、中书舍人韦贯之、兵部侍郎许孟容、户部侍郎李绛共同详细核定。
秋季九月,富平县人梁悦为父亲报仇,杀死了秦杲,然后主动前往县衙投案自首。皇上下诏说:“为父报仇,依据《礼经》的说法,是不共戴天的大义;但根据法令的规定,杀人者应当处死。礼教和法令这两件事,都是帝王教化百姓的根本准则,二者之间存在这样的分歧,确实值得讨论辨析。应当下令让尚书省召集官员们商议,然后将商议结果上奏。”职方员外郎韩愈发表议论认为:“法律中没有关于为父报仇的具体条文,这并不是法律的疏漏。大概是因为如果不允许为父报仇,就会伤害孝子的心意,违背先王的教诲;如果允许为父报仇,人们就会依仗法律擅自杀人,无法遏制这种行为的开端。所以圣人在经书中反复阐明为父报仇的道义,却在法律中隐去相关条文,用意是让执法官吏完全依据法律来裁决,而让通晓经术的人可以援引经义来议论。应当制定这样的制度:‘凡是为父亲报仇的人,事情发生后,必须详细上报尚书省,由尚书省召集官员商议后上奏朝廷,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这样的话,礼教和法律就都不会偏离各自的主旨了。”戊戌日,皇上下诏:“判处梁悦杖刑一百,流放到循州。”
甲寅日,吏部上奏,称按照诏书的要求,合并裁减了朝廷内外的官员共计八百零八人,各部门的流外官一千七百六十九人。
黔州发生大水灾,冲毁了州城的城墙。观察使窦群征发溪洞地区的蛮族百姓来修筑城墙,督促进度过于急迫,于是辰州、溆州的蛮族发动叛乱。窦群出兵讨伐,但没能平定叛乱。戊午日,朝廷将窦群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