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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好心提醒(1/2)

    历史上,柳森严直到1951年才被人民政府以“反.革.命.罪”枪决。

    据说此人一身硬气功十分厉害,枪毙他时,竟然打了9颗子弹才倒下。

    张延看完一撂口供笔录,心里已经对其判了死刑,但这并不是他想要的。

    或者说,不是他的真正目的。

    他最终的目标是文重孚和酆悌,以及那些充当保护伞的军政高官。

    于是他让江希妍继续审问,一定要把柳与那些官员往来的罪证拿到手。

    晚上9点,长沙潮宗街梓园路6号,民国旅社——原絜庐公馆,清末湖南布政使司道员张自牧官邸。

    张延找到军统长沙站负责人金远询,说是有一件大功劳送给他,前提是他要配合自己,如此如此。

    金远询今年32岁,正值年富力强,建功之心颇旺,之前戴老板来长沙时,曾对其特别提示,要与张延打好关系。

    所以只要不违反“原则”,他还是很愿意配合张延的。

    当晚,军统长沙站80多名外勤全部出动,在血牙4、5队的带领下,把那些潜伏在长沙城的汉奸特务一网打尽。

    5月11日,黎明时分。

    民国旅社后院,看着眼前上百头被抓回来的汉奸特务,金远询就跟刚刚获得大丰收的农民一样,心情愉悦至极。

    “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还是张将军厉害,您这一出手就非同凡响!”

    虽然年龄相差10来岁,但在张延面前,金远询表现得像个恭顺的小学生。

    张延微微一笑,道:“把他们抓回来只是第一步,如何从他们口中获得有用的情报,接下来还得幸苦金兄!”

    “哪里哪里!愚兄定当竭尽所能!”

    “好,那我等你的好消息!”

    ...

    回到长沙警局,天已经亮了。

    张延正式提审柳森严。

    此人中等身材,目光阴翳,大约是长期练武的原因,看起来极为精壮。

    “你就是柳森严?”

    柳森严脸皮抽了抽,嘶哑道:“长官就是少年龙虎将军张延将军吧?柳某人自问没有得罪过你,为什么抓我?”

    张延轻笑道:“你没有得罪我,抓你只因你触犯了国法!”

    “哼!”柳森严冷哼一声,不屑道:“我不知道触犯了哪条国法!倒是你无缘无故抓我,就没想过后果吗?”

    他能在黑白两道混得风生水起,口才确实不错,而且自认为身后有保护伞,所以张延根本不敢把他怎么样。

    不然为何他被抓来一晚上了,都没人来审过他。

    张延冷笑道:“嘴硬是没用的,你犯的国法可不止一条!”

    “哦,那柳某便洗耳恭听!”

    “那你可要把耳朵竖好了!”

    张延翻开手中的一撂“报案登记表”及口供纪录,念道:

    “根据你手下徒弟的招供和受害人的申诉,1935年某月某日,你收保护费不成,打伤亨利来酒坊店主和伙计,致使两人伤残,一人不治。

    事后你买通当时长沙警局城东分局长,赔了死者家属80元丧葬费,以普通治安纠纷结案,并趁机霸占该酒坊。”

    “犯《中华民国刑法》第22章杀人罪第271及277条,故意杀人罪及伤害罪,情节特别严重!

    同时,犯《中华民国刑法》第30章第328条强夺罪及332条入室抢劫罪。

    并犯《中华民国刑法》第33章第346条恐吓勒赎罪!”

    “前年,你以给人免费治病为由,q兼一刘姓女学生,致其hY并流产。

    “长期以来,你认为童子尿能增强功力,便用恶劣的手段qJ、wx呦女,并致多名女童因感染而殒命!”

    “以上犯《中华民国刑法》第16章第221条强奸罪;第222条第3款强奸幼女罪,第226条,因强奸致受害人死亡,按故意杀人罪!”

    “今年3月,你还是以收保护费为由,指使徒弟大发伢子等人频繁骚扰、恐吓泰安里菜店老板娘苏何氏母女!”

    “你明知其丈夫在上海为抵御倭寇侵略而为国捐躯,仍然试图绑架强奸,致使其关掉店铺连夜逃回乡下。”

    “之后,你仍派人追到乡下频频恐吓,此恶行犯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106及153条,破坏抗战罪!”

    “你恐吓警局文局长,胁迫其全城缉捕两名见义勇为的外地女子。

    两名女子一为现役军人,一为现役军人之家属,所以你犯了破坏抗战罪及妨碍司法罪!”

    “柳森严,对于以上犯罪事实,你可还有话说?”

    柳森严面若死灰,张延刚才念的那些罪名,没有一件是虚构的——不对!

    “我没有恐吓胁迫文局长发布通缉令,都是他自愿干的!”

    “哦?他为什么要自愿那么干?”

    柳森严不说话了。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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