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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虽然能抓到一两个煽动者,却无法瓦解这整个利益共同体。最终,清丈报告上数字好看,实则国库所得寥寥。
南方试行漕折的某县,县令与本地粮绅、漕帮头目、乃至户部仓场派来的小吏早已结成牢固同盟。
朝廷规定的折银比例看似公道,但他们通过操纵市面银钱比价、收取“火耗”、“解费”等陋规,轻而易举地将负担转嫁到纳粮户身上,甚至变本加厉。
百姓实际缴纳的银两,反而超过了实物税的价值。若有御史或厂卫查问,他们便拿出早已做平的账册,一切“合法合规”。
偶尔有一两个胥吏被推出来当替罪羊,丝毫动摇不了整个体系。
被裁撤的驿站,其节省的经费往往并未如数上缴或用于地方公益,而是被各级衙门层层截留,以“办公经费”、“人情往来”等名目瓜分殆尽。
而被裁撤的驿卒,虽有部分得到安置,但更多人流离失所,其中不乏精壮之士,或沦为土匪,或加入了流寇队伍,反而加剧了地方的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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