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要跟小竹姐或者王砚师兄在台上争得面红耳赤,还要扮演法官断案……”阿土也有些挠头。
林小竹和王砚虽未说话,但眼中也流露出紧张。
凌皓鼓励道:“万事开头难。这本身就是训练的一部分。我们先从最简单的初级案例开始,我来担任第一任‘首席法官’和‘总教练’,指导你们每一步。记住,这不是考试,而是学习和成长的过程。允许犯错,但要从错误中学习。”
他选择了一个改编自真实委托的初级案例作为首次模拟法庭的“教材”:
案例:灵草纠纷案
基本案情:散修张三与李四约定,张三为李四看守其药园中的一株“三叶寒星草”三个月,报酬为五十灵石。看守期间,药园遭遇不明妖兽袭击,张三奋力抵挡,妖兽被击退,但“三叶寒星草”受到波及,一片叶子受损,药效降低约两成。李四认为张三看守不力,拒绝支付全部报酬,只愿给二十灵石。张三认为己尽职尽责,妖兽袭击属不可抗力,要求全额报酬。双方争执不下。
这个案例事实相对清楚,争议焦点明确:张三是否尽到看守责任?妖兽袭击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损失责任如何划分?
凌皓分配角色:阿土扮演原告张三及其律师,林小竹扮演被告李四及其律师,王砚扮演证人(一位当时在附近的邻居,目睹了部分袭击过程),苏晴担任法庭书记员(记录)。凌皓自己则作为首席法官,并邀请了伤势已稳定、正在烈阳谷做客(实为观察)的云芷作为陪审法官(主要从战斗和风险角度提供意见)。
第一次模拟,在店铺后院临时布置的“法庭”内举行。过程堪称……灾难。
阿土作为“原告律师”,结结巴巴,陈述事实时漏掉关键细节,举证时只知道反复说“我很尽力了”、“妖兽很厉害”,无法有效组织语言和证据。
林小竹作为“被告律师”稍好,但过于咄咄逼人,不断指责张三“无能”、“疏忽”,甚至进行人身攻击,违反了辩论规则,被凌皓多次警告。
王砚扮演的“证人”更是紧张得语无伦次,证言前后矛盾。
苏晴的记录也丢三落四。
法庭辩论变成了一场混乱的争吵。最终,凌皓不得不频繁介入,引导双方回到争议焦点,梳理证据,讲解相关规则(如委托合同中的注意义务标准、不可抗力的认定、损失分担原则等)。
首次模拟,效果不佳,但却让阿土四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他们发现,要把一个看似简单的道理讲清楚、讲得让人信服,竟如此之难!需要清晰的逻辑、扎实的证据、对规则的准确理解、以及冷静而有策略的表达。
“看到了吗?”模拟结束后,凌皓总结,“道理在心中,不等于能表达于口,更不等于能说服他人。法律(规则)之争,往往是细节之争、逻辑之争、证据之争。你们需要学习的,不仅是规则条文,更是如何运用规则、构建论证、有效沟通的能力。”
他没有责备,而是带着他们一点点复盘:阿土的陈述应该如何组织?林小竹的质证可以抓住哪些点?王砚的证言如何更具可信度?苏晴的记录如何抓住要点?
接下来几日,凌皓针对四人的弱项,开始进行专项训练。
他给阿土布置任务:每天必须就一个简单论点(如“今天天气很好”),写出三条不同角度、有事实或逻辑支撑的论证理由,并模拟向不同对象(如孩童、老者、 skeptical的修士)进行讲述,要求清晰、有说服力。
他让林小竹和王砚进行“对抗性问答”训练:一人扮演质问者,就一个复杂事件(如一次探险经历)不断追问细节、寻找矛盾;另一人扮演回答者,必须保持冷静,回答清晰一致,并适时反击。训练他们的应变能力和逻辑严密性。
他要求苏晴快速阅读并摘要复杂的案卷材料,锻炼信息提取和归纳能力。
同时,他系统地给四人讲授逻辑学基础(概念、判断、推理、常见逻辑谬误)、证据学要点(证据种类、证明标准、证据链构建)、辩论技巧(开场陈述、交叉询问、结案陈词)以及修真界常见规则体系(宗门法、契约法、习惯法)的核心原则。
训练是枯燥而艰苦的,但阿土四人深知机会难得,更是亲眼见过师尊依靠“法理”和“规则智慧”解决大难题、甚至暂避天劫,因此个个咬紧牙关,全力投入,进步肉眼可见。
半月后,第二次模拟法庭,还是同一个“灵草纠纷案”。
这一次,情形大为改观。
阿土作为“原告律师”,开场陈述条理清晰,首先明确了委托合同关系,然后分点陈述了张三如何尽到看守义务(每日巡逻记录、设置的简易预警阵法残骸作为证据),重点论证了“不明妖兽袭击”属于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并引用了《天枢城常见委托纠纷处理指引》中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和免责条款。
林小竹作为“被告律师”,则抓住“损失客观存在”和“张三未能完全阻止损失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