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顿,似乎在综合权衡:“本钟提议,折中之案:设立‘特殊监管与观察契约’。契约期内,李观鱼需接受由‘戒律之钟’主导、‘三庭’共同监督之最高级别监管,行动范围、力量使用等需受严格限制。同时,其需配合‘恒常庭’就‘归墟关联’、‘混沌变量’等课题之非侵害性研究。‘净世庭’享有对其监管状态之监察权,若其出现‘高危失控’迹象,可提请‘三庭紧急仲裁’。”
“此‘特殊监管契约’之期限、具体条款、监管形式、研究范围等细则,由三庭主事与本钟共同商议拟定,并烙印于‘万象归源之契’附加条款,受契印约束。如此,既尊重墟影尊上‘可留’之裁,亦兼顾风险控制与研究价值,更符合契约之平衡精神。诸位以为如何?”
“戒律之钟”的提议,显然是一个相对折中、平衡的方案,试图在“净世庭”的绝对安全要求与“恒常庭”的研究需求之间找到平衡点,并以“契约”形式加以固化,由“戒律之钟”自身主导监管,增加权威性与制约力。
“净世庭”裁决者沉默(相对时间)片刻,冰冷意念道:“可。然契约条款需极其严苛!监管需绝对!研究需在绝对控制下进行!且需明确,若其有任何‘违约’或‘失控’迹象,契约立即终止,启动终极清除程序!”
“恒常庭”明序道主也沉吟道:“原则上可接受。然研究需保证其基本意志完整与道途不受根本侵害,此为其配合研究之前提。监管亦不可过度,扼杀其‘变量’活性与研究价值。”
两庭主事基本接受了“戒律之钟”的框架,但都在具体条款上预留了争夺空间。
“墟影”的黑暗身影,在那声“可留”之后,便再次恢复了那种缓慢坍缩弥散的状态,对后续的具体处置方案争论,似乎不再关注,也再未发出任何“信息”。仿佛祂的表态仅限于“可留”二字,具体如何“留”,是“庭”内事务,祂并不关心。
“戒律之钟”见两庭主事初步接受框架,而“墟影”不再表态,便最终裁定:“既如此,‘混沌变量’李观鱼之最终处置,依本钟所提议案框架。具体‘特殊监管与观察契约’条款,即刻由本钟草拟,经三庭主事审议、修订后,烙印契印,即刻生效。”
宏大的钟声响彻“归墟之墟”,带着一锤定音的威严:
“裁决已定。混沌变量李观鱼,予以留存。施以‘特殊监管与观察契约’。具体条款,随后议定。”
钟声回荡中,那灰、金、黑三色的“仲裁之环”光芒流转,象征着这场决定李观鱼命运的“三庭共议特别听证”,终于落下了帷幕。
李观鱼静静地立于环中,心中并无太多喜悦,只有一片深沉的平静与了然。他活下来了,没有被“终极净化”,但未来的道路,将被一份由“源庭”最高层制定的、严苛的“契约”所束缚。前路依旧荆棘密布,但至少,他赢得了生存的机会,以及……在这诸天最高棋局中,继续作为一枚“棋子”,甚至……尝试成为棋手的资格。
他知道,真正的挑战,或许才刚刚开始。那份即将到来的“特殊监管与观察契约”,将决定他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处境与自由度。
而“墟影”那“可留”二字,以及那句“钥匙……或为锁”的隐喻,如同迷雾中的灯塔与暗礁,指引着方向,也预示着莫测的风险。
他抬起头,混沌眼眸望向那逐渐恢复“背景”状态的“归源庭”黑暗,望向那威严的“戒律之钟”,以及“净世”、“恒常”两位庭主投影。
新的“契约”时代,即将因他而起。而他这条“混沌”之路,也将在“源庭”的监管与瞩目下,继续蜿蜒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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