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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图书 > 新聊斋今古异闻录 > 第588章 《放蝶》二则

第588章 《放蝶》二则(1/2)

    《放蝶》一,王县今放蝶。

    长山王进士,在地方上做县令时,审理案子有个独特的规矩:

    按律法轻重,罚犯人以蝴蝶抵罪。轻罪交几十只,重罪缴上百只。

    审案时,他屏气凝神看着堂下犯人陈情,待案情已明,便轻拍惊堂木,悠然道:

    “念你情有可原,按律本该杖责二十,如今罚你三日之内纳蝶百只,可愿?”

    一时间,县城内外悄然兴起捕蝶之风。

    农夫收工后携网入林,孩童课余举着纱罩奔跑于野。

    连深闺中的女子,也悄悄托人从市上买些彩蝶备着,以防家人触法。

    每有集市,竹笼里翅膀的扑簌声与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

    纳蝶之日最是奇观。

    王县令升堂,案卷堆在一侧,中央空着。衙役唱名,被罚者提着竹笼鱼贯而入。

    笼门一开,千百彩蝶霎时涌出,碧凤蝶墨翅金斑,宛如破碎的夜空缀了星子;

    玉带凤蝶素绢般的翅上抹一道黛青,似山水画里不经意的笔锋;

    更有寻常菜粉蝶,成群如雪片翻飞。

    它们初时惶然四散,撞上梁柱窗棂,渐渐适应了光亮,便开始在公堂上翩跹。

    光影透过窗棂,碎在飞舞的翅翼间,整个厅堂如一场流动的织锦梦境。

    王县令这时便离了座,背着手踱步堂中。

    仰头看蝶群如云霭盘旋,又倏然散开,他会忽然拊掌,继而抚须长笑。

    有老衙役私下叹道:“大人这笑,倒比判了重刑还痛快几分。”

    旁人低语:“听说大人早年痴迷画蝶,废纸三千,总嫌死蝶无神。

    如今这活生生的,怕是合了心意。”

    那些缴了蝶的犯人,见县令开怀,也都暗松一口气,总比皮肉受苦强。

    如此数年,王县令治下竟以“蝶讼”闻名邻县。

    直到一个夏夜。

    那夜燠热,王县令在书房批阅公文至深夜,伏案小憩。朦胧间,似有幽香袭来。

    抬眼见一女子悄然立于灯影外,衣裳华美如云霞裁成,细看竟是无数蝶翅纹理织就,光晕流转。

    女子敛衽一礼,声音如风中薄纱:

    “大人以律法之威,行风雅之戏,可曾想过,我姊妹因此遭劫?”

    王县令愕然:“本官所罚皆罪有应得之人,与你等何干?”

    女子凄然一笑:“网罗之下,岂分有罪无罪?

    为凑足数目,捕者往往一网尽收。

    幼蛹未成,病蝶垂死,皆弃之路旁。

    三年来,山南那片蝶谷,十不存一。”

    她顿了顿,眼中泛起奇异光彩,“大人爱蝶成痴,我们本无怨言。

    然痴而至虐,姊妹多物故。

    今夜特来告知,当使君先受风流之小谴,以警痴心。”

    言罢,身形倏然淡去,化作一只从未见过的碧色大蝶,翅上金纹如篆字盘旋。

    它在空中稍作回翔,翼尖扫过灯焰,“啪”地爆起一星火花,随即穿窗而去。

    王县令惊醒,灯花正爆,窗外月色如水。

    他怔了许久,笑自己荒唐:“梦魇罢了。”

    次日午后,他在衙署后院独酌。槐荫满地,蝉声聒噪。

    他正举杯对着花间几只粉蝶出神,忽闻前堂鼓声骤响,竟是直指使(监察官员)突然莅临。

    王县令慌忙整冠更衣,仓促间,其妻从内室追出,笑他冠上沾了片素白花瓣,取了便走。

    直指使已端坐正堂,面色肃然。

    王县令跪拜间,忽觉堂上空气凝滞。

    起身时,见直指使目光如刃,直刺他头顶。

    原来慌乱中,妻子戏簪的那朵素花,仍在冠侧颤动。

    按礼,见上官须冠服端正,簪花嬉戏,是大不敬。

    直指使拂袖而起,未听半句解释,当堂厉声斥责半刻钟,句句如针刺骨。

    末了冷笑:“早闻王县令好风雅,今日方知雅到失仪忘礼!”

    言毕径自离去,留下王县令呆立堂中,冠上那朵素花颓然坠地。

    当晚,王县令闭门独坐。

    烛火摇曳中,忽见白天那朵落花上,竟伏着一只极小的蓝蝶,翅脉如泪痕。

    他猛然想起昨夜梦境,冷汗涔涔。

    次日,便废止了纳蝶令。

    那些未缴的,一律改罚劳役;已缴的,全部开笼放归山林。

    放蝶那天,他亲自立于城楼,看蝶群如彩云出岫,散入远山暮霭。

    有人见他抬手似要抚须,却最终垂袖,轻叹一声。

    多年后,王县令致仕还乡。

    有旧属来访,说起当年事,笑问是否真因直指使一斥而改令。

    老人摇扇不语,良久方道:

    “那日堂上,我俯首听斥时,瞥见梁柱缝隙里,一只枯蝶残骸随风飘落。

    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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