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口,抹着嘴说,“魏国在那儿经营了几十年,城墙是加厚过的,护城河引的汾水,宽。守将叫公孙痤,是魏惠王的老臣,脾气臭,但守城有一套。”
他走到秦战面前,酒气喷过来:“你的那些‘大家伙’,得磨利点。还有,路上小心。魏军的探子不是瞎子,晋鄙更不是傻子。你们三千人动,他肯定会察觉。”
“那还分兵?”秦战问。
“就是要他察觉。”蒙恬眼睛里有种狼一样的光,“他察觉了,就得猜:这是真打安邑,还是诱饵?猜,就得犹豫。犹豫,就给我时间。”
时间。战场上最金贵的东西。
秦战又喝了口酒。这次没那么烧了,反而品出点粮食的甜味。
“狗子那个连发弩,”蒙恬说,“抓紧做。安邑攻城,弩箭消耗大,要是真能连发,能省不少事。”他顿了顿,拍拍秦战肩膀,“活着回来。我还等着你用那玩意儿,去打大梁呢。”
说完,他挥挥手:“去吧。挑人,备械,三天后出发。”
秦战躬身,退出军帐。
帐外天已经暗了。西边最后一抹残阳像块烧尽的炭,红里透着黑。风大起来,吹得营旗哗啦啦响,旗面上的“秦”字在暮色里狰狞地翻卷。
他往匠营走。
路上碰见一队巡逻兵,领头的看见他,捶胸行礼:“大人!”士兵们跟着行礼,铠甲哗啦一片响。秦战点点头,走过时听见个年轻士兵小声问同伴:“那就是造火鸦的秦大人?看着……没三头六臂啊。”
同伴嘘了一声。
秦战没回头。他握着那支青铜令箭,越握越紧,毛刺扎进肉里,疼得清醒。
远处匠营已经亮起了灯,叮叮当当的打铁声还在继续,一声接一声,像心跳。
三天。
齿轮又要转了。
这一次,是往死里转。
(第三百九十三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