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可以规定,一部电视剧如果想要拍摄续集,其前作必须达到一定的收视率标准、获得较好的口碑评价,证明其确实有延续开发的市场价值和观众基础,如果前作反响平平,甚至口碑不佳,那么续集的立项就应该更加审慎,甚至不予鼓励。”
“其次,关于经典作品翻拍的问题,可以考虑设立一个‘保护期’。比如,在五定年限之内,对于同一部文学经典或已故着名艺术家的代表性作品,暂不批准新的翻拍立项申请,以避免短时间内过度、扎堆开发,消耗IP价值,也给原创作品留出更多的市场空间和关注度。”
“第三,对于电视台这个播出终端,也可以进行宏观调控。再
比如,建议他们在每年的播出计划中,对续集剧、翻拍剧的播出比例设定一个上限,鼓励和提高原创剧集的采购和排播比重,从源头上引导制作公司加大原创投入。”
李琦一口气提出了三条相对具体、兼具引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好!看来你对这个问题是深思熟虑,有备而来啊!”林和泰在电话那头的语气明显轻松了不少,带着赞许。
“领导过奖了,我这也就是根据现状,临时想到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供您和上面参考。”李琦谦逊地回应。
“哈哈~好,你的这些建议很有价值,我们会认真研究的,有了初步思路再和你沟通。”林和泰笑着结束了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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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天有点事,所以晚了一些。感谢“用户名”、“书虫木吉”、“爱吃八大馇的苍鹿童子”等书友的打赏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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