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古人想不通啊,咋纹身还能干成行业了?
后世不歧视纹身了?
“岳爷爷背上,不也刺了字?”
“这能一样嘛,那可是岳爷爷。”
“就是,再说了,岳爷爷是为了表明决心,才刺了尽忠报国的。”
“不是精忠报国吗?”
“史书说的是尽忠报国。”
“那肯定是史书记错了,也或许在宋朝,尽忠和精忠一个意思。”
“放屁,咱们和宋朝才隔了多少年,你咋不说‘莫须有’在宋朝是‘肯定有’的意思呢?”
“……”
这人不敢反驳了。
他怕再吵下去,自己要被扣上洗白秦桧的帽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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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泽西州通过了一项雨水税法案,加州洛杉矶县也开始实行。
目前,阿美已经有多个州开始实行类似的法案。
如果你拥有大型路面、土地、房屋、道路等设施,就需要缴纳雨水税。
当然每个州的叫法都不一样,有叫雨水税,也有叫雨水费。
还有叫雨水管理费、雨水服务费、雨水用户费、洪涝管理费、径流费、雨水交费等等。
这些巧立名目的雨水税,号称是用于市政、公共单位的维护和治理洪涝灾害。】
“这玩意儿,居然合法?”
是的,古人惊的不是雨水收税,惊的是阿美朝廷居然把这东西写进律法。
因为古代,奇葩的税收也挺多的。
《大明王朝1566》里,虚构了“屋檐滴水钱”和“天水捐”。
百姓屋檐滴水流入街巷,胥吏以“污染官道”为名收取“滴水钱”,不交则拆屋檐、砸瓦当,甚至禁止房屋修缮。
百姓用雨水浇菜园、灌田地,官员称“天水属皇家所有”,私自收取“天水捐”,每亩每年收银若干 。
你以为编的很离谱吗?
鲁迅说:人不能想象出没见过的操作。
周树人说:小说需要逻辑,现实不需要。
周樟寿:小说编的故事,远远没有现实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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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梁,牛租是永久税。
历朝历代官府,都有租牛给百姓耕种的传统。
签订合同,约定期限,一般为两年、三年,也有五年的,最长的也就是十年。
每年交一次租金。
合约期间,非人为原因导致的牛死亡,不需要赔偿,且合同立即终止,不需要继续付租金。
朱温征伐淮南时,抢夺了数十万头耕牛,也租给了治下百姓。
但没有合同,也没有租期。
不管牛活没活着,都得给租金。
一直收,收到不想收为止。
后梁亡了,之后的后唐、后晋、后汉还在收。
一直收了六十多年,直到后周郭威才正式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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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唐庄宗时期,租庸使孔谦下令在正税之外每斗加征一升。
天成元年,后唐明宗即位之初,曾下诏废除这项加征,只令百姓缴纳正税。
但没过多久,为填补军需,又重新加征损耗。
且正式设立“雀鼠耗”,以补偿鼠雀啃食粮食为名目课税。
后汉立国,更是变本加厉,将雀鼠耗提至每石二斗,更名省耗,一石正税要交一石二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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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唐还有个奇葩税,叫做农器钱。
庄宗时期,孔谦推行铁禁。
朝廷垄断了所有铁器的铸造与销售,百姓只能买官府打造的农具。
他又按田亩强制征收农器钱。
按理来说,这并不奇葩。
我们今天买东西付的钱里,其实也含了一笔税。
只不过这笔钱是由商家付,商家又把税加在售价里。
农器钱不过是单独收,顶多算吃相太难看了些。
但它奇葩就奇葩在,官府造的农具又破又烂、根本不好用也就算了。
可你就算不买,也得交。
只要你家有地,哪怕农具是祖传的,哪怕你用手刨地,这笔钱也照样逃不掉。
名下有地的人家还好,交多少还有个大概数。
佃农就惨了,哪家的地主老爷心善?
不把这笔税翻倍加在租子上,都算一等一的大善人了。
明宗天成三年,朝廷放开酒禁。
但同时又规定:每亩田纳曲钱五文,随夏秋两税一并征收。
说白了就是:你酿不酿酒、喝不喝酒,全都得交钱。
不过,这不是明宗的原创,他抄的是唐朝的“青苗榷酒钱”。
青苗榷酒钱,把原本只向酿酒户收的酒税,直接平摊到所有种地百姓的田赋里。
一句话总结:不管你喝不喝酒、酿不酿酒、造不造酒曲,只要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