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一家子人,再加上‘帮忙’的,全都得进去。
“金律师,这个发现....我们晚点会移交给治安部门跟进。”
“一旦查实,绝不姑息。”
“在这里,我先代表他们...向你说一声谢谢。”
苏青红表情郑重,语气非常诚恳的说道。
金胜连忙摆手道:“苏主任您也说了....咱们是合作关系嘛!”
“那就别这么客气了。”
“再说了,无论是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还是合法公民....举报他人的不法行为,本就是应尽的义务。”
夏舒在一旁接话道:“金律师这个觉悟很高啊!”
顺便还竖起大拇指比划了一下。
金胜笑了笑。
“那行,咱们就接着往下看。”
“好.....”
苏青红抬手示意。
很快,整个视频全部播放完毕。
金胜开始发表意见。
“两位,通过最后几人的聊天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真正的杀手锏,一直就掌握在章凯风这位辩护律师,朱明宇的手上。”
“但具体什么载体、内容,暂时未知。”
苏青红皱着眉头,微微点了点头。
抓人也得讲究时机的。
像眼下这种情况,单纯分开来看,每一件其实并不犯法。
陆志铭花钱指使梅瑾华,来找金胜委托代理案件......出于善意帮助别人请律师,这份心意本身?不犯法?。
可你要为了通过请律师来影响对方的供述、隐瞒事实,或与律师串通,来干扰司法程序,这就涉及到了违法犯罪。
还有,丁骁送了10万块给杜勇军弟弟.....我看他可怜,钱多,就想给别人行不行?
但目的如果是为了收买他,企图让他做虚假供述、陷害别人,那才违法。
违法犯罪,不是看人家想干嘛,而是看他是不是准备去做了(犯罪预备)。
已经在做了(犯罪进行)。
觉得不好,做一半放弃了(犯罪中止)。
做完了(犯罪既遂)。
总不能看个‘擦边’直播,心里有冲动的念头,就算我犯罪了吧!
刷礼物、当榜一大哥,把人约出来,最多算为了想法买单,在清醒状态下,叫你情我愿。
可要是酒吧坐坐,把人喝的晕乎乎,那可就不一定了。
尤其是在很多影视剧里,男的被下药、女的被下药、或者男女一起被下药......醒来后领证、几个月后怀孕、几年后携带‘几宝’回归....
普通人眼中叫:浪漫邂逅、阴差阳错、爱情的开端。
而在法律人眼中叫:犯罪的红线。
无论动机如何,投放药物造成相应后果,可能触犯《刑法》第114条(投放危险物质罪)或第234条(故意伤害罪)。
一方或双方因药物丧失意识,无法表达真实意愿,属于‘违背意志’情形。
若女性为受害人,构成?强J罪?。
若男性受害,则可能以?强制猥亵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
所以啊.....苏青红积极推动庭审时间,并将行动定在了之后,看似给金胜面子,履行‘合作’条约,可实际上是有其‘战略目的’的。
一个是能完美搞定‘公诉’,完成上级交付的本职工作。
另一个又能‘敏锐’察觉到其中别的违法犯罪行为。
抓个现行,将‘功劳’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