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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3章 丢出新功劳(3/3)

    简单来说,一家子人,再加上‘帮忙’的,全都得进去。

    “金律师,这个发现....我们晚点会移交给治安部门跟进。”

    “一旦查实,绝不姑息。”

    “在这里,我先代表他们...向你说一声谢谢。”

    苏青红表情郑重,语气非常诚恳的说道。

    金胜连忙摆手道:“苏主任您也说了....咱们是合作关系嘛!”

    “那就别这么客气了。”

    “再说了,无论是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还是合法公民....举报他人的不法行为,本就是应尽的义务。”

    夏舒在一旁接话道:“金律师这个觉悟很高啊!”

    顺便还竖起大拇指比划了一下。

    金胜笑了笑。

    “那行,咱们就接着往下看。”

    “好.....”

    苏青红抬手示意。

    很快,整个视频全部播放完毕。

    金胜开始发表意见。

    “两位,通过最后几人的聊天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真正的杀手锏,一直就掌握在章凯风这位辩护律师,朱明宇的手上。”

    “但具体什么载体、内容,暂时未知。”

    苏青红皱着眉头,微微点了点头。

    抓人也得讲究时机的。

    像眼下这种情况,单纯分开来看,每一件其实并不犯法。

    陆志铭花钱指使梅瑾华,来找金胜委托代理案件......出于善意帮助别人请律师,这份心意本身?不犯法?。

    可你要为了通过请律师来影响对方的供述、隐瞒事实,或与律师串通,来干扰司法程序,这就涉及到了违法犯罪。

    还有,丁骁送了10万块给杜勇军弟弟.....我看他可怜,钱多,就想给别人行不行?

    但目的如果是为了收买他,企图让他做虚假供述、陷害别人,那才违法。

    违法犯罪,不是看人家想干嘛,而是看他是不是准备去做了(犯罪预备)。

    已经在做了(犯罪进行)。

    觉得不好,做一半放弃了(犯罪中止)。

    做完了(犯罪既遂)。

    总不能看个‘擦边’直播,心里有冲动的念头,就算我犯罪了吧!

    刷礼物、当榜一大哥,把人约出来,最多算为了想法买单,在清醒状态下,叫你情我愿。

    可要是酒吧坐坐,把人喝的晕乎乎,那可就不一定了。

    尤其是在很多影视剧里,男的被下药、女的被下药、或者男女一起被下药......醒来后领证、几个月后怀孕、几年后携带‘几宝’回归....

    普通人眼中叫:浪漫邂逅、阴差阳错、爱情的开端。

    而在法律人眼中叫:犯罪的红线。

    无论动机如何,投放药物造成相应后果,可能触犯《刑法》第114条(投放危险物质罪)或第234条(故意伤害罪)。

    一方或双方因药物丧失意识,无法表达真实意愿,属于‘违背意志’情形。

    若女性为受害人,构成?强J罪?。

    若男性受害,则可能以?强制猥亵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

    所以啊.....苏青红积极推动庭审时间,并将行动定在了之后,看似给金胜面子,履行‘合作’条约,可实际上是有其‘战略目的’的。

    一个是能完美搞定‘公诉’,完成上级交付的本职工作。

    另一个又能‘敏锐’察觉到其中别的违法犯罪行为。

    抓个现行,将‘功劳’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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