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很显然.....施俊霖这个做法,不正常。
苏青红利用对比法,把金胜带入进去,进行交叉比对,终于发现了一个连接点。
今年年初,有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
嫌疑人叫曾德源。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代理律师:谷宇智、赵勋。
大正律所。
这正是施俊霖所任职的律所。
6月份,金胜接手后,一举在二审中翻案,被改判为‘正当防卫’。
再通过背景分析得知,原来赵勋也出身‘华政’,两人还是一个班的同学。
一切都连上了。
这样一来,也就能解释通,为什么施俊霖会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直接针对秦彦,把事情给做尽。
因为他的身后,站着金胜这个运筹帷幄、借刀杀人的幕后之人。
确实厉害!
想通了这一点后,苏青红心里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真是杀人不见血啊!
接着再联想到一个消息。
10月中旬,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秦彦毫不避讳的针对金胜。
而这个点,正是梅瑾华委托他去会见杜勇军的时间。
内部发动佯攻,吸引注意力,外部陆志铭则默默布下杀局,请君入瓮。
丁骁作为杜勇军的法援律师,肯定是被两人‘利诱’,成为了传声筒、跑腿、工具人。
这样也能解释的通,他为什么会多次去看守所会见。
而当金胜正式接下案子后,又立即动身去了杜勇军的老家。
闽省、漳州市、东山县、前楼镇。
为的,就是把答应杜勇军的好处,送过去。
或者也有可能......是利用其家人进行威胁。
目的,是为了换取其‘某个’时机上,针对金胜这个辩护律师的反水。
一招制胜。
而金胜这里......
或许一开始并没有察觉到什么。
便仅仅只针对秦彦明面上的攻击,去找了施俊霖帮忙,来对其进行反击。
赵勋就是两人沟通的桥梁。
等说服对方后,金胜则低调隐身幕后。
让对方毫无察觉、麻痹大意。
结果.....本以为弄个灰头土脸就行,没成想还有意外惊喜。
要是这都不来一招:痛打落水狗。
岂不是白瞎了这么好的机会。
施俊霖出名、得利,金胜除掉一个对手。
双赢.......
接下来,就轮到杜勇军这个案子了。
金胜或许从什么渠道了解到一些东西,因此心里产生了警觉。
比如:梅瑾华这个委托人的情况。
之前两次会见,杜勇军说的一些东西,已经被特意核实过,发现他在说谎。
另外还有最近,秦彦、陆志铭、丁骁,三人因为同一件pc案被抓。
而丁骁又是杜勇军最开始的法援律师.......等等之类的。
所以,金胜就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认罪认罚’
先用‘辩护意见书’,把自己逼到墙角踹上一脚,占据主动权。
紧接着像是‘施舍’一样,丢出认罪认罚这个提议。
如果换成一般普通检察官,肯定非常乐意接受。
给个罚没违法所得,判二缓三、判三缓五,相信金胜一定会接受。
同时也能去说服杜勇军接受。
只要这个东西一签,配合商量好的量刑建议书,那就相当于结果已定。
律师在法庭上的作用,可以说几乎为‘零’了。
而凡事都有两面。
失去作用的律师,当然也就不会有‘某些’方面的担忧了。
苏青红此时思维发散的很快,越想越觉得合理。
手上更是不停的在纸上写写画画,把几个重点全都给记录了下来。
等笔停下,心里不由冒出了一个念头。
到底要不要联系一下金胜,大家坐下来,把一切都摊开来说清楚。
看看能不能合作。
作为一个负责刑事的检察官,她的核心职责......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并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简单来说,就是将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让其接受法律的公正审判。
同样,在这个过程中,还要确保司法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维护司法公正。
而陆志铭、丁骁,利用案件,来达成个人报复目的,则明显涉及了多重刑事犯罪。
如果他们利用财物收买杜勇军,换取虚假指控来陷害金胜,本质上是一种贿赂行为,可能构成?行贿罪?。
(若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