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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8章 苏青红入局(1/3)

    随着苏青红一个电话拨给治安局负责案件的蜀黍,两大机构连夜开始运转了起来。

    和金胜之前找新一同学偷偷摸摸,小打小闹,纯靠跟踪不同,人家那是既专业、速度又快。

    把名字往电脑中一输,所有信息全都一目了然。

    户籍、行程、购票、住宿......

    丁骁有两条信息,瞬间便引起了蜀黍的注意。

    11月10号,下午12点50分,魔都前往闽省漳州市的高铁。

    当晚10点49分,入住东山望潮客栈。

    11月14号,下午3点05分,返回魔都。

    貌似杜勇军的户籍所在地,就在闽省东山县的前楼镇吧!

    莫非......丁骁这是去找了他的家人?

    不对劲啊!

    如果换成是金胜去,那说服力或许还能高点。

    可一个免费的法援律师,怎么可能会如此热心肠。

    这不明摆着自己贴钱吗?

    他图什么呀?

    难道惺惺相惜、情不自禁,同情心爆棚?

    说出来谁信呀!

    所以......这里面有大问题!

    蜀黍们也是当机立断。

    直接找领导签字,开‘协助函’,派人过去调查。

    至于丁骁,暂时不能惊动。

    手里一点东西都没有,就把一个律师拉回来,想什么呢?

    但相应的‘手段’,该上还得上。

    另外,在治安局内部系统中,还有一个记录。

    11月16号上午,丁骁被治安支队带了回来,做过一份笔录。

    内容是关于他在兰亭水榭洗浴中心,pc的事情。

    但奇怪的是.....并没有相关处罚决定。

    幸好大家都是同事,一个电话打过去就问清楚了。

    原来是转为了‘协助’,帮忙端掉了整个卖Y窝点,所以被免于处罚了。

    这种事情在治安部门可太常见了。

    就比如搞那些‘线下’开设赌场的。

    抓到其中一个赌客,让他在身上弄个摄像头,顺便带个自己人进去。

    最后等把地方一锅端掉,你就可以免于处罚了。

    俗称:线人。

    倒是跟丁骁一起去‘偷欢’的其它两人,却很有意思。

    陆志铭,秦彦。

    一查身份背景,就能看到.....两人之前都是竞诚律所的合伙人律师。

    跟金胜都是同事。

    坐在自己办公室的苏青红,得知这个消息,当即便是眼睛一亮。

    这不就联系上了吗?

    陆志铭.......

    表面上他是受到了‘手下’连累,给律所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这才被‘踢’出局。

    可实际情况怎么样,苏青红简单一个电话,就了解的清清楚楚。

    千万别低估‘有关部门’打听一件事的便捷性。

    把金胜在学校演讲时说的那句话,给反过来听就行.......

    ‘检察官怎么会没几个‘律师’朋友呐!’

    秦彦自不必多说,目前被浦东新区治安局刑侦给控制了。

    刑事案件在立案后,相关信息会被录入治安内部案件管理系统。

    只要不是跨省,其它刑侦部门、法制部门、内部监督机构,通常都能查询到。

    苏青红经过详细了解,虽然在案子上没有发现和金胜有关的部分。

    但两人之间的矛盾,那是人尽皆知。

    负责这个案子的蜀黍....叶翔,透露了一个关键信息。

    他们之所以能拿下秦彦,正是案子中的对家律师,施俊霖,送了一份铁证过来。

    说实话,这就有点‘诡异’了。

    两人立场不同,也仅仅只是针对案子,私下连接触都没有,谈何矛盾。

    而施俊霖明明可以‘借此’拿到足够多的好处,为什么要冒着得罪人的风险,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名气?

    这就是把双刃剑。

    前面那一战就已经够吃了,何必要多此一举,赶尽杀绝。

    没打出去的‘王炸’,才具有威胁性。

    正义?

    麻烦看看施俊霖的职业。

    律师可不是正义的化身,任何人都不是。

    律师最大的正义,就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无论委托人的行为,是否被认为是罪大恶极。

    当然,如果仅从朴素的正义观出发,那些为坏人辩护的律师,确实会受到千夫所指。

    可你不妨换个角度想想.....如果当你有一天成为被告人,你是否希望有律师为你辩护呢?

    哪怕切换到普通人视角。

    同样适用。

    有句话说的很好:‘只有吃饱穿暖之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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