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坂坡之战;赤壁之战
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至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
曹操平定关中、凉州、汉中等战役
渭南之战;夏侯渊平凉州之战;曹操破张鲁之战;宕渠之战
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6年)至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
濡须之战
第一次濡须之战;第二次濡须之战
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至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
汉中之战
下辩之战;定军山之战;汉水之战
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
襄樊战役
水淹七军;沔水之战
军事思想
曹操钻研兵法,有高深的军事理论,曾熟读孙武、吴起等前代军事家的着作,自着兵书十余万言(即《孟德新书》),“诸将征伐,皆以新书从事”;又集录诸家兵法,写成《兵书接要》一书,结合自己的战争经验加以论述。他撰写的《孙子略解》(又称《孙子注》),开创整理注释《孙子兵法》十三篇的先河。 其着述大都亡佚,从其《孙子注》和存世的军事文书以及《三国志》等史书中,可窥见其军事思想。[
战争观
曹操认识到,军事斗争离不开政治形势的配合。要有足够的武装力量,才能拯救社会。不能像春秋时吴国夫差那样只凭武力,不注重政治;也不可似周朝诸侯徐偃王那样,以仁义代替用兵。他强调“兵以义动”,“示天下形势,以顺诛逆”。为赢得战争中的政治主动权,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为争取人心,占领河北后免难民租赋,又发布抑豪强兼并令,以使“百姓亲附,甲兵强盛”。谋士郭嘉颂扬他“奉顺以率天下,此义胜”。曹操认为经济的好坏,关系着战争的成败。军队无辎重、粮食、委积,“亡之道也”,因而吸取“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的经验,大兴屯田,达到了足食强兵的目的。[
治军思想
曹操抛弃儒家以礼治军的原则,认为“礼不可治兵”,强调“吾在军中持法是也”,注重以法治军。他针对汉末为政失之于宽的状况,“纠之以猛”,以使“上下知制”“所是进之以礼,所不是正之以法”。他“揽申、商之法术”,制定管理、训练等军事法规,如《军令》《步战令》《船战令》《论吏士行能令》《败军抵罪令》等[231] ,以维护军队的统一指挥,强化军队的战斗力。[274] 一次在行军途中,曹操传令不得使战马践踏麦地,如有违犯,一律斩首。士兵皆下马步行,唯恐踏坏麦苗。可曹操的战马因受惊吓踏了麦田。他即拔剑割下自己一撮头发,以示处罚,足见执法认真。[
为保证法规的实行,曹操主张严明赏罚,按法赏有功、治有罪,“明君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告诫诸将“赏功而不罚罪,非国典也”。强调“诸将出征,败军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并“亲巡将士,明劝赏罚”,在公开场合,自己也不置之法外。
为贯彻以法治军的思想,曹操特别注意军中司法官吏的选拔,认为“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
曹操选将用人,主张破格求实。他拔于禁、乐进于行阵之间,取张辽、徐晃于亡虏之内,他们后皆战功卓着,成为名将。[51] 还能够根据将领特点,用其所长。如,许褚、典韦壮武有力,忠诚奉法,曹操就让他们战则为军锋,息则统亲兵;臧霸有恩信于东土,曹操将青、徐二州托付于他,从而得以专心对付袁绍;文聘本是刘表帐下大将,在江汉一带颇有威恩,曹操任其为江夏太守,委以边事,使御孙权。 对有过失的“贤”才,曹操往往任用如初。他还注意集众人之智指导战争,在兖州、官渡、邺城、当阳、渭南、襄樊等重大战事中,均听取和采纳将士的意见。为尽其才,他倡导广开言路之风,征柳城乌桓得胜回师,还重赏曾劝阻他出征的人。[
谋略思想
曹操认为:“欲攻敌,必先谋。”重视谋略是曹操军事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他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他所以能够“以弱为强者,非惟天时,抑亦人谋”。
曹操认为用兵“不可以祷祀而求,亦不可以事类而求”,显示出其军事思想中求实、尚变的两大特点。他推崇《孙子》,但要求诸将按他结合当时社会实际和实战经验编撰的《孟德新书》指挥作战。视善变为用兵核心,其行军用师,被誉为“因事设奇,谲敌制胜,变化如神”。强调“兵无常形”“兵无常势”“兵之变化,固非一道”,只有灵活用兵,“以诡诈为道”,才能以变制胜。还说“若以险固为资,则不能应机而变化也”。他认为,诡诈的前提是知彼知己,只有在掌握了对方的兵力部署、战将强弱、地形险易、后勤保障等情况的前提下,进行全面综合的研究,才能制定出“因敌变化”“盈缩随敌”的策略。他尤重视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