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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图书 > 本王是杀手 > 第251章 张三

第251章 张三(1/2)

    天地曾有凶兽,以噬人魂魄为生,女相男身,四手三眼,惯将手臂隐藏,以发遮眼,行走于闹市之中无人发觉,常以背后击肩,便食人一魂一魄,遭难者如同痴傻,被带到山岗之上,挖背掏脊,食其残魂。

    萧云借着飘忽不定的火光,讲着一些有趣的故事。

    只是一群猎户却不觉得有趣,一个个下意识的看向自己后背,只觉得阴风阵阵,打心眼里害怕。

    若想不被其袭击,出外行走便要带上披肩,护住脖颈肩头,即便是被拍了,也可保住神魂,如此才能免于大祸。

    哦!

    众人恍然,拍着自己身上厚厚的皮毛衣服,这才放下心来。

    萧云轻轻一笑。

    这故事是他编的,就像是前世听到的一些古时候的精怪故事一样。

    其实这些故事,往往都是以一个吸引眼球的情节,去教人向善,或者教一些日常知识。

    秋冬时节,到底有没有坏人来拍自己的后背,谁也不知道,但古时候的衣服总是护不到脖颈肩头,被寒风侵蚀入体,这倒是时有发生,若是能带个披肩,就能解决。

    但你要跟人说,天气冷了,应该加一件披肩,那对方十有七八是不会听,但若是换成一些风俗习惯或者传说,乃至潮流,对方就会去做。

    人性如此,即便善意,也许迂回婉转。

    不过大城之中,闹市之畔,都是少了咱们的身影,兄弟们毕竟是将这一生中大部分的时间,都扔到这山上了。山林中,经常会出现一种怪物,名为山魈,长相酷似人形,但手脚皆爪,口中獠牙,双腿尤长,脚掌宽大,可在树间穿行,可于石间攀登,其最喜生食心肝,若被它抓到,定会在你还活着时,便开膛破肚,在你的注视下,将你的心肝挖出来,然后大口咀嚼,如同撕咬一块甜瓜!

    嘶

    众人又是被吓得直吸凉气,忍不住左右观看,生怕就有山魈跑出来挖他们的心肝。

    其中有一个年轻猎户,大约十七八岁,在萧云看来,就是少年人,但在猎户之中,他却已经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了。

    所谓顶门立户。

    听说是家中老父一直有病,卧床不起,母亲终日操劳,也过得不好,他下面还有两个妹妹需要养育。

    于是便极为勤劳。

    再加上天赋不错,很快就在这猎户之中小有名气,如今进山,隐隐的也把他当做了二把头。

    此时他睁着满是少年天真的眼神问道:之前也听说过一些精怪传说,为什么这些畜生都喜欢吃人心肝?心肝有那么好吃吗?

    这种问题本身就很有问题!

    当一个人对一件事物产生兴趣之后,他终有一天会去尝试。

    只有成功与失败的区别,而没有放弃的可能。

    所以萧云愣了一下之后,赶忙讲解起来,以打消他这个念头。

    精怪喜欢吃心肝,是因为它们保持了一些野兽的特性,野兽都喜欢血气,而心肝就是气血最足的地方,心脏是血液流动的来源,而所有的血液,其实都会流往肝脏,吃它们,可以吃到血液的味道,并且也最是温暖,野兽想要快速补充体能,吃这些部件是最好的。

    说到这里,萧云叹了口气,继续说道:这两样东西,对于人类来说,反倒是最难吃的。

    为什么?

    年轻的猎户满脸好奇。

    你叫什么来着?

    我叫张三啊。

    你在家里,不是长子吗?怎么叫张三了?

    哦,听说是我爷爷叫张一,我爹叫张二,流传到我这一辈,就叫张三了。

    这

    萧云忍不住苦笑一声,说道:你们家取名还挺有意思的,那你爷爷之前要叫什么?

    听说是叫张十六。

    这

    萧云揉了揉眉头,说道:这是为何啊?

    张三笑了笑说道:初听这件事,倒是都觉得奇怪,其实我们老张家是逃难来的,听说原本在老家的时候,也有百亩良田,也算是富足人家,那祖业一直往下传,传一代,就加个数。结果到了我太爷爷那代人,就逃难来了这里,没有了田地,只能以打猎为生,太爷爷觉得愧对祖宗,也不好再用祖上的传承,所以从我爷爷那辈,就开始重新计数了,到了我这一代,正好是第三代。

    萧云恍然。

    对这个张家,颇觉有趣。

    随后说道:那张三,你知道其实咱们人的口味,跟野兽是不同的,它们喜欢吃鲜活的东西,可是咱们人呢?若是吃了生鲜,怕是要生病的,轻则跑肚窜稀,重则重病缠身,所以才要把东西做熟了才行,再者血气重的东西,吃起来完全就是一股子腥臭之气,莫说是不好吃,可以说是最难吃的东西了。

    是这样啊!

    张三颇有些失望的点了点头。

    萧云看着他的表情,觉得这个家伙还真是挺危险的。

    因为在对方的心中,听到心肝的时候,第一时间考虑的并不是生命消逝的悲哀,反倒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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