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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1/3)

    这个世界啊,变化太快了。

    医院,躺在病床上的厉歌气若游丝,面色惨白,一动不动。

    陆远就坐在病床旁边,抿着双唇用鼻腔哼出了笑音,最后没忍住,还是笑了出来。

    他能理解现在的彷徨,起码从这家伙的资料上来看,他的确有彷徨的资格。

    厉歌,1977年出生,鲁东人,自幼酷爱武术,凭借卓越的天资拜当地大能为师,可三年后,却被那位大能退回来了。当地武术界人士饮酒闲谈时曾这么谈论过他:厉歌?那小子算是废了。这句话代表着惋惜,因为虎王的根骨、资质、聪慧程度在当地都是顶级,偏偏,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鲁东那位大能事后回忆时说过这么一句话:15岁以前,厉歌学什么像什么,举一反三、肯下苦功,被我当成此生衣钵传授者,15岁之后,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15岁时什么年纪?

    青春期!

    这个年纪的孩子面对着的是整个世界的巨大诱惑,越聪明的人就越容易深陷其中,不动心的能有几个?

    厉歌,就是其中之一。

    当他从喜欢动画片开始逐步转变为喜欢港台明星、喜欢电影、喜欢聚众饮酒,喝多了仗着伸手打架斗殴,那时开始,本该醉心武术的精力也就不够了。每个人每天都只有24小时,浪费一分钟,60天以后,你就比别人少一小时的苦功,同等条件下,你就不如人家,怎么说都是这个理。可厉歌聪明,脑子快、眼睛快、手也快,师兄弟之间的切磋他总是能抓住对方的弱点,无论是对方招式不到位、走神、还是心态不好,这小子总能在劣势中反败为胜。就是,这一切看在那位大能眼里,却越来越失望。

    一个懂得用脑子的人,怎么会去扎马步?

    一个觉得自己明白了招式内涵的人,怎么会去把一套拳打上千万遍,凭借自己的肌肉记忆纠正近乎瑕疵的错误?

    大能把厉歌退了回来,没明说,只说了:这孩子太聪明,我教不了。

    打那开始,厉歌父母在鲁东遍寻名师,没想到,最后结果都是一样,每到一位老师那,厉歌都是装上两天,而后就恢复如初,最终那些名师都不再指望少年天才的厉歌能于成才之后给自己带来声望了,都怕他毁了自己的名声的把人给送了回来。自此,厉歌习得众家皮毛,精髓不得其一。

    可天才就是天才,这样的厉歌依然在当地声名鹊起,不过,不是在武术界,是在流氓圈。

    厉歌成年时,一步港台电影正火,多少少年因为这部电影步入歧途,最终进入监狱,这部电影就是《蛊惑仔》。当时的厉歌就觉着穿着长衫唐装带徒弟参加比赛远不如穿时尚夹克挂金链子带小弟威风,于是,他成了一伙流氓的头,开始干各种非法生意。

    那些流氓哪能是厉歌的对手,几年之后,厉歌成了城市中某片区域的头号人物,衣食无忧、风起云涌。

    厉歌不是杜月笙,他一点都不觉得身上的黑有多难看,也不想洗白,每天挣的昧心钱能满足小小**时,这个人开始作上了。

    喝酒、赌博、玩女人,什么都干,除了毒不沾,很多人只能在电影中看到的享受他都尝试过。

    有意思的是,找上他的不是警察,是无尽的恐惧。

    说说吧。

    陆远坐在病床边,身后的李慕用手肘搭在椅子背上,此时,他问了一句。

    厉歌躺在那,翻着眼皮:再给我一次机会,那个傻大个赢不了我。

    李慕当时就乐了:别装啊,就你这样的,包法医一个人能对付仨,你信么?

    哼~厉歌连和李慕谈论的意思都没有,他觉得,这个主儿根本不是行里人,什么都不懂。

    就说说你为什么冲着饶勇下手好了,谁让你来的?

    陆远点题了,他不想这么无休止的闲聊下去。

    厉歌看了他一眼,很有担当的问了一句:我自己。

    这话一听,陆远就明白了,起码厉歌不是一个非常有反审讯经验的人,在美国,有反审讯经验的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来,那就是不说话,只要开口,真的,哪怕就是和警察闲聊,人家都能把想要的东西给套出来。那可是一整套专门为了对付这种人而存在的系统,经过多少万人几代努力打造的审讯体系,想要在这种环境幸免于难,除了闭嘴,还有其他的选择么?

    但是,厉歌没有。

    理由呢?陆远追着描述道:就算你是高手,也不能随便在大街上找个人就动手对吧?

    厉歌没想这一点,随口回答了一句:他是卧底。

    好!

    陆远接下来直接把厉歌这个江湖人扔到了坑里,坑外还挂着牌匾,匾额上写着——无底洞。

    饶勇是卧底,你作为毒贩戚威的人,要清理门户,没错吧?

    是。厉歌毫不隐瞒,他认为只要不牵扯到叶欢身上,说什么都无所谓,已经报了必死的决心。

    那我要问的是,为什么在时隔这么久以后才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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