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君匆匆瞥了我一眼。
陈雁之笑道,“又没有做什么亏心事,听的人都还没说话,你着什么急,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我要说的是,那天夜里,我发烧了,你还记得吗?”
我拍了拍脑袋,是啊,他那天发烧了,我还问他是不是要去看刀霸天的前世今生。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情,我也就忘记了这件事。
“你看到了什么?”
陈雁之见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便不再搭理我,而是转头对元澍解释道,“我的眼睛,有个很奇怪的功能,在我发烧的时候,我能看到别人的前世,你相信吗?”
元澍顿了顿,显然是受到了震惊,不过他很快就苦笑,“要是再早几年,你这么跟我说,我必然会以为你这是一番鬼话,但是,刀霸天那个怪物,都能活上上千年,我还有什么不相信的呢?”
陈雁之的话没有让元君和我有什么反应,元澍的话却让我们俩全都一屁股站了起来,异口同声道,“什么?活了上千年?”
元君显然已经接近崩溃,“十四哥,你胡说什么?老爷子,老爷子……他怎么可能活了上千年?那还是人吗?那岂不是妖怪?”
“他就是妖怪,他比妖怪还要可怕!”元澍一直都是平平静静的,提到刀霸天,却再也稳不住,“他在寨子里,面对着自己的子子孙孙,自然装出一副慈祥样子,可是他是妖,他是魔!他是怪物!”
他接下来的话,简直让我们全都听得几乎要惊爆了眼球。
原来,元澍的奶奶,也就是阿冷元准他们口中的二奶奶,乃是地地道道的苗人,而且,她身份特殊,是苗寨之中的圣女,所谓圣女,就是从出生那一刻起,便被选中,自幼炼蛊,成为蛊医,为整个苗寨奉献一生。
圣女的闺名叫细芙,从懂事开始,便跟着上一代圣女塔仙识蛊炼蛊,非常有天分,十六岁的时候,就把上一代圣女所有的本事全都学了去,除却生老病死,已经没有她治不了的毛病,在苗寨之中非常受推崇。
但是细芙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她没有恪守住圣女需要守住的原则:一生不可与任何男人相爱,须得将身体和生命一同献给苗寨和蛊术。
在她十八岁的那年,她与一个到苗寨中采风的汉人大学生相爱了,她以为自己可以用蛊术蛊惑那汉人,没想到的是,那汉人却用爱情蛊惑了她的心。
细芙与汉人相约,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跟着他一同离开苗寨,到大城市里过从未经历过的平凡日子,哪知道两人的爱情很快就被细芙的师父——上一代圣女塔仙发现,塔仙自然不愿自己辛苦栽培了十八年的细芙这么被人“拐走”,便极力阻拦,甚至破戒给那汉人下了极厉害的“情蛊”,想要分开两人。
“什么是情蛊?”我好像听着天方夜谭,好奇不已的问道。
“中了圣女情蛊的人,只要动情,便会牵扯五脏六腑,疼痛不已,越是动情,越是疼痛,若是一直不加克制,最后会痛苦而死。”元澍淡淡说道。
“还有这么厉害的法术?啊!那你为什么又说圣女是破戒给汉人下蛊的?”
“因为那个苗寨规定,不许用蛊术害人,蛊术只能用来给乡亲们治病,绝不可给人下蛊。”元澍继续说道。
“圣女破了戒,又坚信汉人小子中了她的情蛊,与细芙不可能再有未来,便引咎自尽了。哪知道细芙跟了她十八年,不止将她的蛊术精华全都学去,蛊术造诣也早已经超过了她!在塔仙圣女自尽之后,细芙居然想尽办法,最后用自己的血化解了汉人的情蛊,但是她为了和汉人在一起,也无颜再面对父老乡亲,便跟汉人一同逃离了苗寨。往大山深处去隐居了。”
“汉人为什么不带细芙去大城市,而是躲到山里?”陈雁之也好奇道。
“因为……细芙在解了汉人的情蛊之后,又给汉人下了情蛊。”
“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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