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燧人上观辰星,下察五木,以为火也。”
《中论》云:“遂(燧)人察辰心而出火。”即谓依据大火的出没而决定火耕的时令。大火之得名,也正缘乎此,以其为火耕起迄之标志,故名之为“大火”。
迄止战国,原始的刀耕火种方式早已被先进的牛耕所取代,因为岁差的缘故,大火见伏的时节也早已与农耕周期的起讫相错互,但随时令而用火的改火制度却相沿成习,演变为一种单纯的岁时礼俗,《周礼"夏官》云:“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礼记"郊特牲》云:“季春出火,为焚也。”后世的寒食禁火习俗就是春天改火礼俗的遗风。
在中国传统天文学的二十八宿系统中,大火与角、亢、氐、房、尾、箕共同组成了东方苍龙星象。这些星宿大多由几颗一、二等的亮星组成,在上古时代,每到春天的黄昏,这些光华璀璨的明星即从东方天际升起,自仲春至初夏,先是角宿,然后依次是亢、氐、房、心、尾,逶迤上升,横亘于东南方的夜空,形成一条蔚为壮观的巨龙,即四象中的东方苍龙星象。
上古时代,因为大火星的初升和伏没正好对应于一个农时周期,大火昏见于东北,则方春东作,大火昏伏西北,则场功已毕,大火与农时之间的这种天衣无缝的关联,肯定很早就引起先民的关注,被用作观象授时的依据。
斗转星移,岁月推移,由于岁差的缘故,相对于农时,大火升起的越来越晚,逐渐与农时周期错开,先民们也自然移目他顾,开始关注在大火之前升起的房宿。古人将可以用为农时标志的天象称为大辰,所谓“辰,时也。”《尔雅"释天》既谓:“大火谓之大辰。”又谓:“大辰,房、心、尾也。”
可见,除了大火曾被用作示民早晚的大辰外,与之相邻的房、心也分别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被视为大辰。随着时间的流逝,苍龙诸宿依次成为不同时代人们关注的对象,连绵蜿蜒的苍龙,亦因此逐渐首尾全具,作为一个整体星象,成为人们观象授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