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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二章 勇士酒社(1/2)

    他对华夏情有独钟,很喜欢华夏这片土地,打算再过几年,赚够五亿的资产那就金盘洗手,然后定居在华夏,创立一个以钻石珠宝为主的珠宝品牌,以一个合法商人的身份在这片土地上安度晚年。

    说起钻石,有个说法叫做‘血腥钻石’,指的是钻石沾染了太多的暴力与血腥,此人就是依靠钻石生意发财的。

    “总共三亿资产,还真的比我有钱的多。”

    最后,再让鬼新娘和自己把进来时留下的所有痕迹清楚干净,然后站在六层的窗台上轻轻一蹦,我也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立即便给宗飘打电话:临时改变行程,先去一趟市区。

    对于这个变化,她并没有疑问,已经很快就能和我们碰面,因为车只能坐四哥人,所以宗飘这个向导是自己来的,准备在内蒙会面。

    对于内蒙,宗飘比对于京城熟悉一百倍。

    第二天的夜里十点多抵达了内蒙的呼市,时间已是太晚,啥事都干不成了,入住酒店休息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宗飘租了一辆车,带着我相当顺利地找到了银行。

    那个约翰之所以选中这家银行保管财产,是因为这家银行的保管箱业务不需要验证身份和外貌,属于私人的一个保管财物的地方,需要钥匙和电子密码。

    保管箱的钥匙和密码已经拿到了,

    顺利过关,我进入地下室的保险库内,拎出约翰的保管箱,确实没有任何一种监控设备,完全可以放心。

    我便打开箱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都取出,收入了昆仑棺,又把空箱子放了回去。

    目前为止,一切顺利。

    几分钟后,当我从保管库里走出,空着双手正打算离开时,一个秃头主管迎面走来,脸上挂着较为夸张的笑容。

    他对我说:“约翰先生,有一件礼物要送给您,小礼物而已……哦,这个,一支钢笔,专门送给您这样的老客户……”

    讲话支支吾吾,脸上的笑容很不自然,落到我眼里,自然也就察觉到情况有些不对头。

    但我还是抬手接了过来,打开笔盒,拿出钢笔,旋开笔帽看了几眼,嘴里说了声谢谢,心里却道:什么破钢笔,墨水早就干掉了。

    这时候一直偷懒的月月立即说道:“里面装着一个微型的电子跟踪定位仪,当你把笔帽旋开的时候,它就自行启动了。墨水虽没了,电池还是有的。”

    “跟踪定位?”

    鬼新娘对现代科技不敏感,这方面还得是月月。

    我相当镇定地与秃头总管道了声再见,因为他看起来比自己紧张一万倍,我都快要忍不住宽慰他一句了。

    我很是随意的就把钢笔插在胸前的口袋里,即便走出了银行都没有扔掉它。

    毫无疑问,对方想要跟踪的人并不是自己,而是约翰。

    不过,通过约翰的人生记忆却不难推断出,到底是什么人对他萌发了兴趣。

    没关系,反正自己现在也是来看看这家伙存着的东西,在这异乡任性妄为一番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说不定还能再赚一笔,或是有其他方面的什么收获。

    “有人跟踪我,跟他们玩玩。”

    我坐进车里,随手就把钢笔抽出来丢在了驾驶台上。

    宗飘和胖子一看也就明白了,胖子没说话,好像在和小雪聊天,宗飘神情淡然的微微点头说道:“趁着这件事,带你去一个地方,只要你展示出足够的能力,我还能帮你收拢到几个很不错的手下。”

    宗飘对这座城市非常熟悉,驾车疾驰,总能提前避开一些比较堵车的道路,也就二十多分钟,便来到一条不怎么繁华的街道。

    还没等她停下车,我就已经远远看到了一个极具特点的酒社门脸。

    在内蒙喝酒自然是很平常的事情,但这种酒社可不是哪里都有,也只有宗飘这么熟悉的人能找到。

    酒社黑红两色为主,涂鸦式的壁画好似群魔乱舞,还有着两把砍刀与拳头组合在一起的标志。

    勇者酒社!

    不用问就知道,宗飘肯定会把我带进那个酒吧。

    果然,距离酒社三十多米停下后,宗飘带着我和胖子朝那边走去,并解释:“我们的雇佣兵,狠毒都会在完成任务之后跑来这里放松一下,除了这里,再就是蒙古的草原上了。”

    看到我点头,她继续说道:“必须是勇士才有资格进去喝酒,个人实力必须得到大家的认可,否则就会不断有人跳出来找茬,早晚都要把你赶出去。”

    “明白了。”

    我点头笑道:“就是一个勇士俱乐部呗,不够资格的人会被你们联合起来踢出去。”

    “是的。”

    宗飘点头:“常来这里的佣兵,基本上我都认识,其中有几个人品不错的,我倒是挺希望能把他们带去麒麟盟,去哪里你更需要人手。”

    “别用人手这个词。”

    我凑近过去,非常自然地搂住了她的腰身,笑呵呵地说:“我把你们都当朋友,只是不想你们无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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