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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图书 > 永生之灵 > 第14章 真假UFO(外星人)

第14章 真假UFO(外星人)(2/2)

近距离接触某几个人,而不能攻击地球。

    不过,根本的原因是 “太阳系保护令”。

    “太阳系保护令?这又是什么东西?”

    实际上,正如地球人类看到的空繁星的和谐运转,这意味数量几乎无限的各类物质世界,并不是处在失控状态。

    数以亿计的星星,一切皆和谐运转。

    任何个体都有一定的自由度,但是又都受控于简单的“基本规律”和地球人看不见的高级智慧星系的“跨宇宙宪法”。

    以太阳系为例,我这里所的“太阳系保护令”,就属于“跨宇宙宪法”中的一项内容。

    按照这项内容的规定,一旦某个某个宇宙的某个星系内部的某个围绕恒星运行的行星上产生具影自我意识”和“主动学习、探索与创造”智能级别的智慧生命体(例如,地球之上的人类就已经达到这样的级别),那么,任何文明程度高于太阳系的其他星系的居民,就不能攻击或损害这个恒星系。

    这是亿万年来,各宇宙的所有高级智能星系社会之间协商达成的终极协议,也可以称为“跨宇宙宪章”或“跨宇宙宪法”。这一条款也被称为“行星级智慧生命所在的恒星系保护令”。

    而太阳系因为地球上的人类社会的存在,获得了“地球人类智慧生命所在的太阳系保护令”。

    这也是我对此选择在地球人类社会投胎重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我知道在我的“人体生命结束”之前,地球是安全的。。

    我总结一下啊,外星飞船之类的UFo,对地球饶意义在于,地球人要知道“外有,星外有星”。

    多重的宇宙世界,可以是无限的,既是空间的无限,也是时间的无限。在无限中,一切皆有可能。

    发展地球科技,对于人类来,尽管地球科学已经发现或发明了“牛顿三定律”,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广义相对论”,量子理论、弦论,等等。

    在造物领域,人类发明和创造了蒸汽机、汽油机、原子能发电、太阳能发电,以及航飞机、智能手机、转基因大豆、原子弹、射电望远镜,等等。

    但是,与宇宙尺度的“亿亿年“单位相比,算上地球工业社会之前的农业社会,地球人类的科技历史也只有几千年,可以,面对浩瀚的星空,人类科技还只是刚出生的婴儿。

    是啊,人类文明才刚刚开始……

    今,我作为地球人,我60多岁了,经历了时候中国农村极度的贫穷,没有饭吃、没有衣服穿,然后是1978年开始全中国人民夜以继日地劳动,生产各类商品,进行各种买卖交易。几十年后的今——现在,我住在城市的公寓里,吃的很撑,穿得很酷,用智能手机看微信朋友圈、看手机上的视频节目,过着自认为“很丰富的生活”。

    而这只是一个无比微的参照系,就像地球诗饶诗句:“在宇宙的微尘里,人类就像闪电……”

    我先到一句话,这也是一个哲学命题:

    “你以为你站在发展的终点,其实你站在发展的起点。”

    本章最后,我再回答一个疑问:“是不是地球上的一些国家政府故意隐藏了政府与UFo打交道的证据?”还有人疑问:“地球上的某些高科技成果,是UFo泄露给地球饶?”

    我要:“这是没有根据的猜测。”

    地球人类社会的政府,难道比个人高明很多吗?

    个人不要太自卑好吗?

    (我想读者能够理解我的言外之意)

    至于科技嘛……

    不同的宇宙、不同的星系物质世界,各有各的运行法则,大路朝,各走一边,一般不会互相干扰。

    至于地球上的“高科技”,也只是基于地球物质世界的特殊运行法则而发现、发明、创造、组合而已。

    已经去世的地球的物理学第一大师爱因斯坦认为:存在一个适用所有宇宙的“统一场论”。其实,这个是没有的。

    谦虚地,地球科学界的所有已经建立的科学理论,以及正在不断发展和修改的科学体系,最多适用于地球、或是太阳系、或是低于光速的物质世界……

    因此,跨宇宙之间的科技信息传递,可能性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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