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公司接活,老公司背债。”古民和小赵对视一眼,记者朋友的说法,印证了他们之前的推测。“而且,甲方内部可能也有人配合,用拖欠工程款来施压,甚至可能借此在结算时压价。”
“那家新公司,能查到吗?”小赵问。
小王转述了记者朋友提供的一个模糊的名字:“好像叫‘宏远’什么的,具体记不清了,得再查。”
小赵立刻在“天眼查”搜索“宏远”加“建筑”关键词,在本市范围内筛选。结果出现了几家名字带“宏远”的建筑公司,其中一家名为“宏远建设有限公司”的,引起了他的注意。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比“XX建筑”的债务爆发期晚,法定代表人叫“周宏”,监事叫“李芳”。
“周宏……周伟……都姓周。李芳,和‘XX建筑’的股东李芳同名。”古民指着屏幕,“查一下这个周宏。”
搜索“周宏”,关联企业不多,但有一条关键信息:周宏同时也是“XX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占股30%)。而“XX商贸”的股东,正是周伟(占股60%)和李芳(占股10%)。
“周宏很可能是周伟的亲属,甚至是代持股份的‘影子’股东。”古民分析道,“‘宏远建设’的法定代表人是周宏,监事是李芳。而周伟是‘XX建筑’的老板,李芳是‘XX建筑’的股东,同时也在‘XX商贸’和‘宏远建设’任职或持股。这绝不是巧合。‘宏远建设’很可能就是他们用来承接新业务的‘白手套’,而‘XX商贸’则可能是用来进行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管道。”
为了进一步验证,小赵尝试查询“宏远建设有限公司”的司法风险和经营状况。结果显示,这家公司成立时间短,涉诉记录很少,仅有两起无关紧要的合同纠纷,且注册资本实缴情况良好,看起来是一家“干净”的公司。相比之下,“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则满身诉讼,其中多起被列为“被执行人”,甚至有几条“失信被执行人”(老赖)记录。
“这就说得通了。”小赵指着屏幕上的对比信息,“‘XX建筑’信用破产,背着一身债和官司,很难接到新项目。于是,实际控制人周伟,通过亲属或信任的人(周宏、李芳),成立了‘宏远建设’这家新公司。新公司没有历史包袱,信用良好,可以用相对正常的条件去投标、接项目。而具体的施工管理,可能还是原来‘XX建筑’的那套人马,比如刘经理他们。甚至,通过‘XX商贸’这样的关联公司,以供应材料等方式,将项目利润转移到新公司或关联方,而将项目成本、债务、纠纷留给早已千疮百孔的‘XX建筑’。”
“那么,我们父亲干活的‘XX家园’三期项目,虽然合同主体是‘XX建筑’,但实际的资金流、部分业务(比如材料采购),可能已经通过‘XX商贸’流向了别处。甚至,不排除‘XX建筑’只是挂个名,实际的项目运作和利益分配,已经在‘宏远建设’的体系内了。”古民接着分析,“刘经理说的‘甲方工程款没到位’,可能是部分事实。但更可能的是,即便甲方支付了部分工程款,这笔钱也可能没有完全进入‘XX建筑’的账户,或者进入后很快被转移到其他地方(比如偿还其他债务、支付关联公司款项、甚至被股东抽走),导致根本没有钱支付工人工资。”
这个“新公司接项目,老公司背债”的模式,在建筑、装饰等行业并不鲜见。它是一种规避法律风险、逃避债务责任的灰色手段。老公司作为“防火墙”,承担历史问题和诉讼风险,即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影响实际控制人用新公司的壳继续经营赚钱。而工人、材料商等债权人,往往只能对着那个已经被掏空的“老公司”索债,追讨艰难。
“如果是这样,我们只盯着‘XX建筑’讨薪,可能真的很难拿到钱,因为它可能就是个空壳。”小赵感到一阵无力。
“不一定。”古民摇摇头,眼神锐利,“首先,只要‘XX建筑’这个法律主体还存在,没有破产注销,它就有支付义务。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甚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名下的任何财产,包括对外的应收账款(比如甲方欠付的工程款)、持有的股权(比如对其他公司的投资)、知识产权、车辆设备等。其次,我们现在的调查,提供了新的线索和怀疑方向。”
他指着整理出来的信息图说:“我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和住建部门提交一份补充材料,重点说明几点:第一,总包单位‘XX建筑’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明显缺乏支付能力,却仍被允许承揽工程,甲方在发包时是否尽到审查义务?第二,我们发现‘XX建筑’的实际控制人周伟,通过其亲属或关联人,控制着多家业务关联的公司,如‘宏远建设’、‘XX商贸’等,涉嫌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逃避债务,转移资产。第三,在具体项目中,存在材料采购方变更为关联公司‘XX商贸’的情况,涉嫌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损害债权人(包括被欠薪工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