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瑾出城办事,回城时天色已晚。
行至一处僻静巷子,忽然听见前方传来女子的哭喊声。
“救命!救命啊!”
沈怀瑾眉头一皱,勒住马,循声望去。
只见巷子深处,几个地痞正围着一个年轻女子,那女子衣衫凌乱,哭得声嘶力竭。
沈怀瑾最见不得这等欺凌弱小的行径。
他翻身下马,大步上前。
“住手!”
几个地痞回过头,见是个年轻公子,先是愣了一愣,随即哄笑起来。
“哟,来了个管闲事的。”
“哥几个,给他点颜色瞧瞧!”
沈怀瑾面色不变,三拳两脚便将那几个地痞打翻在地。
地痞们见势不妙,连滚带爬地跑了。
沈怀瑾也不追赶,转身看向那女子。
“姑娘,你没事吧?”
那女子缩在墙角,衣衫不整,发髻散乱,脸上还带着泪痕。
见沈怀瑾问她,她抬起头,露出一张清秀的脸。
“多、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她说着便要跪下,沈怀瑾连忙扶住她。
“姑娘不必多礼,这里偏僻,姑娘家住何处?在下送你回去。”
那女子垂下眼,低声道。
“民女家住城西,只是……只是方才那几个泼皮,是这一带的地头蛇,公子救了民女,他们定会记恨公子,民女……民女实在过意不去。”
沈怀瑾摇了摇头。
“举手之劳,姑娘不必挂怀,走吧,在下送你回去。”
那女子点了点头,站起身来,却忽然踉跄了一下。
沈怀瑾眼疾手快扶住她,这才发现她的脚扭伤了。
“姑娘的脚伤了?”
那女子咬着唇,点了点头。
沈怀瑾犹豫了一下,还是道:“姑娘若不嫌弃,在下背姑娘回去吧。”
那女子脸微微一红,低声道:“多谢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