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规定》。
“这是根据前段时间调研和查处发现的问题,起草的规定。”林昊宇说,“共八章四十二条,核心是几句话:权力要进笼子,程序要透明,交往要清白。”
他翻开文件:“我挑几个重点说说。”
“第一,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白纸黑字写清楚。领导干部和企业打交道,照着清单来就行。”
“第二,推行‘阳光招标’。所有政府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全流程网上公开。谁投标,谁中标,为什么中标,所有人都能查到。”
“第三,实行‘承诺制’和‘容缺受理’。企业承诺符合条件,我们就先批先办,事后再抽查。主要材料齐全,次要材料可以后补。不能让企业为一个证明跑断腿。”
“第四,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每季度组织企业对政府部门打分,得分低的要整改,连续垫底的要问责。”
“第五,也是最关键的,”林昊宇抬起头,“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不管是谁,打了招呼、批了条子,都要记录在案。该办的事不打招呼也要办,不该办的事打了招呼也不能办。”
这些规定,条条直指过去的积弊。
常委们认真翻阅,不时点头。
“这个规定好。”沈清源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才是治本之策。”
“我同意。”秦朔接话,“有了这些规定,纪委监督就有了依据。谁违反,就查处谁。”
陈昌明也表态:“区政府一定带头执行。该规范的规范,该透明的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