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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0章 给孩子找个爹(1/3)

    南岛国首都街头。

    椰子摊的老阿婆一边削椰子,一边跟旁边卖水果的老头念叨:“听说了吗?琳娜公主要当女王了!”

    “早听说了,议会昨天贴了公告,下个月公投。要我说,早该这样!国家没个王,像什么话?”

    “就是就是,不过……女王陛下肚子里那个,怎么办?六个多月了,眼看要生了。”

    老头压低声音:“说是那个华国人的种。”

    “我知道是李晨的,可人家李晨在华国有老婆孩子,能跟咱们女王结婚吗?”

    “结婚?阿婆,你老糊涂了?咱们南岛国啥时候讲究结婚这个事了?两个人在一起,生个娃,不就行了?”

    “那是以前!”老阿婆不认同,“现在咱们要恢复王国,女王陛下出去访问,人家别国元首都带夫人带先生,咱们女王就自己一个人?多没面子!”

    这番对话,几乎在南岛国每个街头巷尾上演。

    王宫里,气氛更微妙。

    上午的临时会议上,几个部长吵得面红耳赤。

    内政部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叫巴颂,戴金丝眼镜,留学英国回来的:“诸位,我们必须正视现实——如果琳娜殿下成为女王,她的婚姻状况,将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外交部长是位四十多岁的女性,叫玛雅,说话很直接:“巴颂部长,你的意思是,女王必须结婚?”

    “不是必须,但是……各位想想,英国女王有菲利普亲王,荷兰女王有克劳斯亲王,丹麦女王有亨里克亲王。一个未婚怀孕的女王,在国际上……不太好听。”

    “巴颂部长,你是在英国待久了,脑子也被英国人洗了?我们南岛国有南岛国的传统!未婚生子怎么了?咱们祖祖辈辈都这样!”

    “可现在时代不同了!玛雅部长,我们要融入国际社会,就要遵守国际社会的规则!一个未婚先孕的女王,会被其他国家的媒体嘲笑!”

    农业部长是个黑壮的中年汉子:“巴颂部长,我问你——琳娜殿下肚子里是谁的孩子?”

    “是李晨的。”

    “李晨是不是咱们南岛国的朋友?是不是帮咱们打跑了塔卡?是不是帮咱们开发油田?”

    “是,但是……”

    “但是什么?”农业部长站起来,“李晨是英雄!英雄的孩子,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再说了,人家两个人愿意在一起就在一起,不愿意结婚就不结婚,咱们操什么心?”

    会议桌上一片混乱。

    这时,一直沉默的议会议长敲了敲桌子:“安静。”

    所有人都看向议长。

    议长六十多岁,头发花白,在南岛国德高望重:“各位,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公投事宜,不是女王的私事。琳娜殿下是否结婚,跟谁结婚,是她个人的自由。”

    “可是议长……”巴颂还想说。

    “没有什么可是。”议长打断,“南岛国的传统就是自由结合,共同抚养。法律也承认事实婚姻。巴颂部长,你想让女王遵守哪条法律?英国的法律,还是南岛国的法律?”

    巴颂不说话了。

    “至于国际观感……玛雅部长说得对,我们不需要太在意别人的看法。重要的是,琳娜殿下能不能带领南岛国走向繁荣。而这一点,我相信大家有目共睹——自从殿下执政,金矿复工,油田即将出油,希望岛收复,这些成绩,比什么婚姻状况重要得多。”

    会议散了,但话题没散。

    下午,李晨在王宫花园里打拳时,北村一郎匆匆找来。

    “李桑,有个情况……你得知道。”

    “什么情况?”

    北村一郎把上午会议的内容说了一遍:“现在宫里分两派。一派支持你和琳娜殿下保持现状,不结婚但共同抚养孩子。另一派……认为应该给琳娜殿下找一个正式的丈夫。”

    李晨收拳,擦了擦汗:“正式丈夫?什么意思?”

    “就是……亲王,他们认为,既然你对当亲王不感兴趣,不如让琳娜殿下选一个南岛国的优秀男人。这样既能解决国际观感问题,又能保证王位继承……”

    “继承?孩子是我的,继承什么?”

    “孩子是你的,但如果你不是亲王的丈夫,孩子就没有合法继承权,按照南岛国新宪法草案,女王的孩子,必须是女王和合法丈夫所生,才有继承权。”

    换句话说,私生子没有继承权。

    李晨沉默了。

    他想起琳娜昨天的话——“如果你愿意当我的亲王,我们一起抚养孩子。”

    当时他没答应。

    现在,有人想替琳娜找别的男人了。

    “谁在推动这事?”李晨问。

    “巴颂部长牵头,还有几个留学欧美的年轻官员,他们说……要为南岛国的未来考虑。”

    “为南岛国的未来考虑,就是给女王找个丈夫?把我孩子变成别人的?”

    “李桑,你别激动,琳娜殿下坚决反对。她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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