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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图书 > 天幕:从带老朱看南京大屠杀开始 > 第378章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第378章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4/4)

与我为你做主,请了稳妥的官媒,寻那门当户对、品行端方的郎君。万不可学那些没廉耻的,私下传递什么诗词信物,那是自毁名节,连累家族!”

    少女低头应“是”,目光却忍不住飘向天幕上那个“邻村小芳”的模糊身影,心中一片茫然。她或许读过《牡丹亭》,为杜丽娘之情所感,但在现实礼法的高墙下,那只能是心底一丝不可言说的涟漪。

    街头巷尾,百姓的议论则更贴近生活实际。

    “媒妁之言?那是当然!没有王婆、张妈这些官媒私媒牵线,两家怎么结亲?难不成让小子丫头自己满街去找?”一个市井男子道。

    “话是这么说,可有时候媒人嘴,骗人的鬼。为了那点谢媒钱,能把黑的说成白的。全信她们,也容易吃亏。”一个经历过儿女婚事的妇人抱怨。

    “那能怎么办?规矩就是这样。自家父母眼光也未必准,但总比让孩子自己胡来强。私奔?那真是把祖宗的脸都丢尽了,在乡里都抬不起头。”另一个老者叹道。

    也有胆大的年轻人私下嘟囔:“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戏文里不也多的是才子佳人后花园私定终身?虽说不合礼法,可那份情意……唉。”

    朝廷之中,礼部官员对此深以为然。维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制度,是稳定社会基础细胞(家庭)、维护纲常名教、防止“淫佚之风”蔓延的重要手段。法律也明文支持和保护这种婚嫁程序,打击“和奸”、“拐带”等行为。天幕的揭示,在他们看来,正是重申了这项基本国策的重要性与正确性。

    **清,北京,旗人社区与汉人街巷。**

    清朝满汉杂处,初期满族社会风俗与汉族有异,对男女之防不如汉族严格。但入关后,清廷主动吸收儒家礼法以巩固统治,程朱理学仍是官方意识形态,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规范也被强力推行,并在满汉交融中产生微妙变化。

    一位满洲都统看完天幕,对身边汉人师爷道:“这‘男女大防’、‘媒妁之言’,你们汉人讲究是真多。早年在关外,咱们的儿女婚事,虽也尊父母之意,但年轻人在跳萨满、赶山场的时候,自己看对眼了,回家告诉阿玛额娘,请个中人(类似媒人)去说合,也是常有的,没那么多避忌。”

    师爷赔笑道:“大人,入关随俗,渐染华风。如今朝廷提倡理学,讲究礼教,这婚姻大事,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正理。旗下子弟,也当渐习此道,方显天朝教化。”

    都统摇摇头:“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就是觉得太憋闷了些。不过,既然皇上和太后都尊孔孟,咱们也跟着学便是。只是这媒人,可得找靠谱的,别光听嘴上抹蜜。”

    汉人聚居区,情形与明时相仿,礼教约束依然森严。不过,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社会流动加剧,在某些地区、某些阶层(如商人、市民),实际执行中也可能出现松动,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作为公开的、正确的婚姻形式,其地位不可动摇。

    天幕已隐,但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讨论与思考,却在万朝时空中持续发酵。各时代的人们,依据自身的社会环境、文化传统和生活经验,对此有着或认同、或质疑、或无奈、或抗争的不同反应。这道横亘在无数青年男女婚姻道路上的礼法门槛,既是维护传统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石,也承载着个体情感的压抑与悲欢。天幕的揭示,如同一颗投入历史长河的石子,激起了关于礼法与人性、家族与个人、秩序与情感之间永恒矛盾的层层涟漪。

    cht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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