晰,要求具体,对规范小农户生产有现实借鉴意义。我觉得,在标准修订中,对于这类有科技支撑、有规范管理、有市场认可的新兴产品和产区,是否可以设立一个‘过渡性’或‘引导性’的条款?既不放任自流,也不一棍子打死,而是通过设定明确、可及的质量门槛和管理要求,引导其向更规范的方向发展,成熟一批,吸纳一批。这也符合我们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农村特色产业的方针嘛。”
吴研究员的发言很有分量,他提出了一个建设性的折中方案——“过渡性条款”,这给了青山镇这类新兴势力一个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也符合“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
周建国科长也适时补充:“从我们厂作为用户的角度看,青山镇合作社提供的原料,质量稳定,符合我们的要求。他们的合作社管理模式,也保证了原料的可追溯性。这对于我们控制原料质量是有利的。我觉得,标准不应该只看产地历史,更应该看实际的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如果青山镇这样的产区能持续提供合格产品,为什么不能给它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