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于市,以儆效尤。家产充公,同伙杖责百,游街三日。”
这种事,好办。
杀鸡儆猴,他杜伯侯最擅长。
他放下这卷,又拿起另一卷,眉头便紧紧地锁了起来。
这才是真正让他头疼的根源。
这是一封来自城郊巡查吏的密报。
“……查,城西王村,有民户十余家,不再事农,于后院掘开地窖,引阴沟之水,购糟糠之食,豢(huan)养硕鼠,其数甚巨。养鼠仅割其尾,不杀,只为换赏。吏员上门查问,其户主王二辩称:‘此乃响应官府号召,官府悬赏,我以力取,有何不妥?’”
“豢养硕鼠?”杜畿口中喃喃,只觉得这四个字无比的荒谬。
出悬赏是为了灭鼠,这些人倒好,只割尾巴领赏,把老鼠当韭菜割,割完一放,继续养着生养小鼠,抓一茬等下一茬!
本末倒置!
他继续往下看。
“……又查,此风有蔓延之势。更有甚者,于市集之上,公然叫卖怀胎母鼠,称‘一胎十崽,一月回本’。属下无能,此等行径,于律法无据可依,不敢擅自处置,恳请大人明断。”
啪!
竹简被杜畿重重地拍在桌上。
他揉着发胀的太阳穴,一股无名火直冲脑门。
好家伙!
真是好家伙!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朝廷让你们抓老鼠,你们倒好,直接搞起养殖业了?
还他娘的“一胎十崽,一月回本”?
这说的是人话吗?
这帮刁民,把朝廷当成什么了?
冤大头吗?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贪图小利了,这是在挖朝廷的墙角,是在喝曹军将士的血!
可偏偏,就像那密报里说的,于律法无据!
大汉律法,从《九章律》到后来增补的条条框令,包括专门涉及牲畜的《厩律》,哪一条写了不准百姓在自家后院养耗子?
没有!
一条都没有!
这让他怎么处置?
派兵去把那些“养殖户”抓起来?
以什么罪名?
“有伤风化罪”?
还是“私养非传统牲畜罪”?
简直是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