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不就是个检察官吗?我就不信没王法了,我告到……”
底下的人听明白林洛说什么了,麻双明也听明白了。只是他的理解是,林洛服了。到底是孩子,怕事。
眼看这孙子又猖狂了,林洛赶紧打断道。“哎哎哎,别乱说话。先别说我成年还是未成年了。又不是我打的你,你找我干什么?你是不是疯了啊?”
这人怎么还看不清形势呢?我林某人可一手指头都没碰你啊。
明显是推脱责任的话,弄得沈默有点紧张。
这人可是他弟弟打的。
不过也不用紧张,毕竟麻双明有点太不识时务了。
可能,人处于极端情绪的时候,肾上腺素总会让人失去冷静。
麻双明笃定林洛不敢弄死自己,依旧叫嚣:“你别和我说没用的,我都这样了,还怕你?”
就现在的伤势,多少他都得落下点残疾了。
林洛对这滚刀肉其实也发愁。
生而为人,能毫无心理负担地弄死另一个人,多少有点反社会人格,林洛显然不是这种人。
他用手搓了一把脸,又揉了揉眼睛,眼压这才舒服点。
没搭理麻双明的叫嚣,随手从桌子上那堆法院的案卷里,找出一张显眼的指了指:“来,文杰,哥哥教你,杀人之后整个案件的流程走向。”
这混账东西,竟然在教小孩这些!杀人这种事也能教吗?
无视了屋里人诧异的表情,林洛真的认真的讲起来了。
“别相信电视剧里演的警察破案。发现了血迹,就当案发现场了。要知道,警察的办案经费是相当匮乏的。所以,最严重的杀人案,有个极其重要的认定指标,那就是能不能找到尸体——有尸体叫杀人,没尸体叫失踪。哪怕满屋子是人血呢,也不是杀人。”
说着,他拍了拍那一沓文件:“你看,这失踪案多的我都数不过来。没找到尸体前,没人会对失踪案上心的。”
大多数人觉得自己生活得很安全,是因为没遇到过危险;而遇到过危险的人,没机会告诉你什么叫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