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伴随着生产力的跃迁、生产关系的重构与生产工具的革新,人类社会挣脱野蛮的桎梏,迈入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文明新阶,而中国、欧洲各国及世界各民族各文明,对于香水香氛和各类熏香焚香的认知与实践,也从原始部落朴素的祭祀与驱秽功能,逐步走向系统化、礼制化、阶层化与艺术化,成为王权象征、礼仪制度、精神修养与生活美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不同文明土壤中生长出形态迥异却同样繁盛的香事体系。
在这段相对漫长又坎坷取这个历史岁月里,自打人类学会在探索大自然并从中获取可以利用各种资源,以及有关可持续观念的产生,人类便对所收集到的各种资源。根据功能作用不同进行分类区分,并针对性的延伸扩展更多作用与价值,而作为对于不同场合社交交际通过气味给人以第一印象的香水香氛和各类香囊、焚香,还有其他兼具宫廷礼仪、养生驱虫药用与环境塑造的各种类型的香薰香料,自上而下,从皇帝帝王王侯将相,中央地方各级大小官吏,到市井民间各行各业民众百姓,其实都有各自所对应的制取制作与使用售卖的对应机构,同时随着其制度化、规模化与专业化产业化不断增强,在其区分高低档次的同时又不断向下普及,其开发使用利用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展,同时其与其他各大领域交流交汇也在逐渐增强,成为各大节气节日、文化艺术、培养品德情操、弹琴赋诗、修身养性、哲学思考等诸多领域启迪启发和环境塑造的重要载体之一,同时也在反映着一个朝代兴衰沉浮,更有诸多代表。
而在雨后春笋一样规模庞大且数量众多的专业领域着作典籍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时代浪潮下,这些认知内容的价值体现,也无不生动的展现出来。
在中国,早在夏商周时期,用香制度便已初步成型并被纳入国家礼仪规范之中,成为王权与等级秩序的重要象征,夏代先民已开始系统性采集蕙、蒿、兰、芷等本土芳香植物,用于祭祀天地、宗庙祭祖以及宫廷日常熏洁,开启了华夏礼仪用香的先声;商代甲骨文中频繁出现“燎”“香”“祀”等刻辞,明确记载了商王以芳香草木举行燎祭、沟通神灵的场景,王室墓葬中也出土了带有焚烧痕迹的陶制香具,证明用香已成为王室专属的核心礼仪之一;周代更是将香文化全面礼制化,《周礼》《礼记》《仪礼》等儒家经典中详细规定了不同等级贵族的用香规格、用香场合与用香方式,宫人、内宰等官职专门掌管香草供应、沐浴熏香、宫廷除秽等事务,从天子郊祀上天、诸侯朝觐聘问,到士大夫斋戒修身、民间婚丧嫁娶,香气都承担着不可替代的礼仪功能,同时兰、蕙、椒、桂、杜若等香草不仅是实物用品,更被赋予了道德教化的意义,成为君子高洁品行的象征,为后世数千年中华香文化奠定了“以香载道、以香明德、以香修身”的精神内核,也让香与国家典章、社会伦理、文化信仰深度绑定,逐步发展成独树一帜、绵延不绝的东方香学体系。
春秋战国时代,礼崩乐坏与百家争鸣的社会格局,让香文化突破了单纯的宫廷礼制束缚,向着思想教化、文人修身、民间日用等多个维度全面延伸,留下了大量与时代完全对应的典籍记载与实物印证,成为中华香文化精神内涵定型的关键阶段。这一时期,芳香植物的采集、使用与象征意义,被大量记录在诸子百家着述与列国诗歌总集之中,《诗经》作为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收录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民间与宫廷诗作,其中《郑风·溱洧》《小雅·楚茨》等篇目详尽描绘了士女手持兰草、芍药等香草祓除不祥、祭祀祈福、相赠定情的生活场景,明确记载了香草在节日仪式、社交往来、日常驱秽中的实用功能,是先秦民间用香最真实的文字记录;《楚辞》作为战国时期楚国的代表文学典籍,屈原在《离骚》《九歌》《九章》中接连吟咏江离、辟芷、秋兰、薜荔、菌桂、杜衡、木兰等数十种香草,以“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将佩香与君子品格直接挂钩,构建起“香草美人”的核心意象,让香气成为高洁人格、忠君爱国情怀的精神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