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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图书 > 幻世浮的书 > 第175章 周朝的官职体系

第175章 周朝的官职体系(2/2)

战国)的重要变革**

    - **相制出现**:如齐国设“相”(管仲为相),成为百官之长,取代卿士地位。

    - **郡县制兴起**:削弱贵族世袭权力,加强中央集权(如秦孝公设县31个,县令由国君任免)。

    - **官僚考核制**:战国时各国开始通过“上计”(地方官年终汇报政绩)考核官员,取代单纯世袭。

    ### **总结**

    周朝官职体系以**宗法制和分封制**为根基,早期呈现“家国同构”“神权与王权结合”的特点,中央与地方通过等级分封连接。随着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动荡,世袭制逐渐瓦解,官僚制、郡县制等新型制度萌芽,为秦汉以后的中央集权官制奠定了基础。《周礼》中记载的理想化官制(如“六卿”)虽未必完全符合西周实际,但对后世官制(如隋唐六部)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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