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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汉纪五十八】(8/8)

讲祭酒(学官名),并想把女儿嫁给他。有人对张鲁说:“像马超这样连自己亲人都不爱的人,怎么能爱别人呢!”张鲁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曹操封赏讨伐马超有功之人,封侯者十一人,赐予杨阜关内侯的爵位。

    冬季,十一月: 魏国开始设立尚书台、侍中以及六卿(指太常、光禄勋等九卿中的六个,或指尚书台下属六曹长官)。任命:

    荀攸为尚书令(尚书台长官),

    凉茂为尚书仆射(副长官),

    毛玠、崔琰、常林、徐奕、何夔为尚书(各曹长官),

    王粲、杜袭、卫觊、和洽为侍中(皇帝近侍顾问),

    钟繇为大理(最高司法官),

    王修为大司农(掌管国家财政、农业),

    袁涣为郎中令(掌管宫殿门户,后改光禄勋)并代理御史大夫(最高监察官)事务,

    陈群为御史中丞(御史大夫副手,掌监察)。

    袁涣得到赏赐,都分送给人,家中没有积蓄,财物匮乏时就向人求取,从不故作高洁以博取名声(不为皦察之行),然而当时的人都佩服他的清廉。当时有传言说刘备死了,群臣都向曹操道贺,只有袁涣没有这样做。

    关于肉刑的讨论: 魏公曹操打算恢复古代的肉刑(黥面、劓鼻、刖足等),发布命令说:“从前大鸿胪陈纪(陈群之父)认为死刑中有些可以施加仁恩(减轻为肉刑),御史中丞(陈群)能阐述你父亲的观点吗?”陈群回答说:“臣的父亲陈纪认为,汉朝废除肉刑而增加笞刑(鞭打),本意是提倡仁慈怜悯,但结果被打死的人反而更多,这就是名义上减轻了刑罚(名轻),实际上却加重了(实重)。名义上刑罚轻就容易使人犯罪,实际上刑罚重就会伤害百姓。况且杀人偿命,符合古代法制;至于伤人,有的造成肢体残废,却只处以剃发、做苦役(汉代的髡钳城旦舂刑),这不合道理。如果恢复古代刑罚,对犯淫乱罪的施以宫刑(下蚕室),对盗窃罪的砍断其脚(刖足),就永远不会有淫乱和偷窃的奸犯了。古代的五刑(墨、劓、剕、宫、大辟)所属的条款,虽然不能全部恢复,像这几项,正是当前社会祸患严重的,应该先行施用。按照汉朝法律,罪该处死的犯人,属于不可饶恕的重罪;其他判了死刑但尚有宽恕余地的犯人,可以改判肉刑。这样,施加肉刑所惩罚的与保全性命所能产生的效果(指威慑力)足以相抵了。现在用实际会导致犯人死亡的笞刑,来代替原来不致死的肉刑(指汉文帝废除肉刑后,原该处肉刑的犯人改处笞刑,常被打死),这是重视人的肢体而轻视人的生命啊。”当时参与讨论的人,只有钟繇赞同陈群的意见,其他人都认为不可行。曹操考虑到战事尚未结束,顾及众人的反对意见,就搁置了这个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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