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武帝时的严刑峻法:? 当初,在汉武帝时代,征伐频繁,赋税劳役繁重,百姓贫困耗尽,很多人铤而走险犯法,层出不穷。于是汉武帝任命张汤、赵禹等人制定法令,规定了“见知不举”(知情不报)、“故纵”(故意放纵犯人)、“监临部主”(主管官吏对下属犯罪负有罪责)等连坐法律,放宽对故意判重罪和深文周纳的追究,而加重对放纵犯人或轻判的惩罚。此后,奸猾的官吏钻法律空子,相互参照判例,法网越来越密,律令烦琐苛刻,公文堆满桌子和档案库,主管官员都看不过来。结果是各郡国在引用和执行法令时混乱不一,有的罪行相同而判决不同。奸猾的官吏趁机进行交易,想救活罪犯就附会可以活命的条款,想陷害某人就引用导致死罪的判例,谈论的人都感到冤屈悲伤。
路温舒上书谏司法:? 廷尉史(掌管刑狱的属官)路温舒上书说:“我听说春秋时齐国有公孙无知的祸乱,桓公因此兴起;晋国有骊姬的灾难,文公因而称霸。近世赵王(刘如意)不得善终,吕氏家族作乱,却成就了孝文帝(刘恒)的圣德太宗之业。由此看来,祸乱的发生,正是为圣人的出现开辟道路啊。在大的变乱之后,必定会有不同于过去的恩典,这是圣贤用来彰显天命的方式。先前昭帝去世后没有儿子,昌邑王(刘贺)又淫乱失德,这正是上天为至圣(陛下您)的兴起开辟道路啊。我听说《春秋》重视君主即位,强调大一统,就是要慎重对待开端。陛下您刚刚登上至尊之位,与天意正相符合,应当纠正前代的过失,端正开始承受天命的法统,清除繁杂琐碎的法令条文,解除百姓的疾苦,以顺应上天的意旨。我听说秦朝有十大失误,其中有一条到现在还存在,那就是负责刑狱的官吏啊。刑狱,是天下最重要的事;处死的人不可能复生,砍断的肢体不可能再接上。《尚书》说:‘与其错杀无辜,宁可失之于宽大。’如今掌管刑狱的官吏却不是这样,上下相互驱使,把苛刻当作明察,判案严酷的获得公正的名声,判案平和的反而常有后患。所以负责刑狱的官吏都想把人置于死地,并非他们憎恨犯人,而是因为保全自己的方法就在于置人于死地。因此死人的血在街市上流淌,受刑的犯人并肩站立,每年处死刑的人数以万计。这是仁慈圣明的君主感到悲伤的原因啊。天下未能达到太平,都是因为这个缘故。人之常情是,平安时就乐于活下去,痛苦时就想着死。在严刑拷打之下,有什么口供得不到呢?所以囚犯受不了痛苦,就编造假话认罪;狱吏觉得这样对自己有利,就引导犯人(按照罪名)坐实;他们害怕上报后被驳回,就反复审讯罗织罪名,周密地使人陷入法网。当奏报判决定案时,即使皋陶(上古着名法官)再审,也会认为犯人死有余辜。为什么呢?因为罗织的罪名很多,按照法律条文定下的罪状很清楚。所以俗话说:‘即使在地上画个监狱,人们也不愿进去;哪怕面对木头刻的狱吏,也绝不愿对话。’这些都是人们对严酷狱吏的痛恨,包含悲痛的言辞。希望陛下您能减省法令条文,放宽刑罚,那么太平的风气就可以在世上兴起了。”宣帝很赞赏他的意见。
十二月:? 宣帝下诏说:“近来官吏执法时玩弄文字,日渐严苛,这是朕的德行不够造成的。判决案件不当,使得有罪的人产生侥幸心理,无辜的人遭到杀戮,父子悲伤怨恨,朕非常痛心!现在派廷尉史和郡国官员一起审理案件,但廷尉史官职低微,俸禄微薄。特设‘廷尉平’(掌管复核疑案的官员)一职,俸禄六百石,定员四人。务必使判案公平,以符合朕的心意!”于是每年秋季最后一个月复核案件时,宣帝常常亲临宣室殿,斋戒静居后裁决案件,从此朝廷的刑罚号称公平了。
郑昌反对设廷尉平:? 涿郡太守郑昌上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