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很欣慰的。
‘四百年大汉啊,老子也算够本了。
想当年当亭长的时候,也没想到能当皇帝啊。
不过现在怎么办?
张角那帮黄巾贼,跟陈胜、吴广太像了。
要不然我还纠集一批弟兄起事?’
想到这,刘邦摇了摇头。
‘不成,大汉是老子的大汉,我总不能自己反自己吧?
再说这么久的王朝,可不像秦那么容易灭。
这一个不好,恐怕就有杀身之祸。
想要成事,还得帮朝廷,先捞点好处看看形势。
不管怎么说,手底下先得有兵,有将,有弟兄!’
刘邦毕竟是当过皇帝的人,政治嗅觉远超常人。
他隐隐觉得起事不太妥当,还是靠着朝廷更加稳妥。
好不容易获得了这年轻的躯体,刘邦可不想就这么死了。
上一世一统天下的时候岁数太大了,才当了八年皇帝就死了。
现在这身体足够年轻,要是能一统天下,当个几十年皇帝还不是谈笑间?
刘邦在街上逛着,突然听到耳边传来“邦邦邦”的砍肉声。
他侧过头一看,好家伙,这砍肉的汉子长得可真凶啊!
长了一张黑脸,一脸的络腮胡子。
生得那是虎背熊腰,豹头环眼!
看这身材和面相,比刘邦最为得力的猛将樊哙还要凶悍几分!
这汉子,刘邦一眼就喜欢上了。
他有着丰富的辨别猛将的经验,一看就知道眼前的汉子,是天下难寻的猛将。
‘没想到这小小涿县,还有如此人物!
难道是上天眷顾于我?
我刘邦上一世是皇帝命,这一世还是皇帝命,所以才能得遇如此猛将?
妙啊!’
遇到这般绝世猛将,刘邦肯定是不会放过的。
必须得把这屠户拉到自己好兄弟的阵营!
他用胳膊肘杵在屠户的档口上,用一种欣赏艺术品的眼神看着屠户。
也不嫌弃档口上横飞的猪血和猪肉沫子,弄脏了自己的锦衣。
屠户被刘邦瞅得直发毛,他抬起头,翁声对刘邦道:
“你是何人,想要作甚?
是要买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