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权归一,机动制衡” 的军事体系,确保军队绝对服从朝廷,无割据之能。
设立 “北疆都护府”,作为军事最高指挥机构,直接隶属于朝廷兵部,都护由朝廷任命,任期四年,不得由北疆本地人担任。楚烈作为副都护,协助管理日常军务,但无最终决策权。北疆驻军分为 “常备军” 与 “民防队”:常备军由朝廷调派的中原士兵与各族精锐组成,共五千人,分为五个营,分别驻守黑岩城、拓疆堡、西域商道驿站等关键节点,营指挥官实行 “跨区轮换制”,每两年轮换一次,禁止在同一营地任职超过四年;民防队由各族百姓组成,每县(城)设一队,人数根据人口多少定为两百至五百人,由常备军军官负责训练,武器装备由军事司统一发放与回收,民防队调动需经都护府批准,严禁部落私自调动民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