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全国乡县议员选举逐步落地、百姓监督权初见成效时,毛承克在一次内阁议事会上,抛出了一个让满朝文武震惊的议题。
官员任期改革!
彼时议事厅内烛火通明,案上摊着各地制度改革的成效报告,毛承克手指轻轻叩击桌案,目光扫过众人:
“如今乡县政务渐稳,但若想让民主制度扎根,需先给权力套上‘笼子’官员任期,便是这‘笼子’的第一道锁。”
话音未落,户部尚书宋柏便起身拱手:“殿下,官员任期向来随政务调整,若强行设限,恐会导致政务衔接不畅。”
“尤其是边疆、灾区等地,官员刚熟悉情况便调任,反而误事。”
他的顾虑并非无因,前明多有 “三年一调” 的惯例,却常因官员频繁更替导致地方治理断层,不少大臣闻言也纷纷点头附和。
毛承克却缓缓摇头,从袖中取出一份奏折,上面是他近半年对前明官员任职年限的梳理:
“诸位请看,前明有官员在同一地任职二十年者,晚年勾结乡绅、贪腐成性;”
“也有一年三调者,连当地赋税账目都未理清便离任。”
“可见无制度约束,或滋生腐败,或流于形式。”
“本王以为,需为不同层级官员设定期限:乡官任期三年,县官五年,府官六年,省级官员八年,且同一职务不得连任超过两届。”